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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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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人民政府关于印发《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推动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二十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4  10:1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推动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

        二十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衡政规〔202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推动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二十项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推动职业教育

        加快发展的二十项政策措施

         

         

         

        为推动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建设衡水现代化教育强市,服务“3+2”主导产业体系和“9+5”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推动衡水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打造一批“衡水工匠”品牌,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冀政字〔2019〕1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49号)、《河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冀教职成〔2018〕9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推广“五业联动”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教职成〔2020〕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统筹领导

        1.加强科学规划。市政府统筹推进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职业院校布局调整,把职业教育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各县市区在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等战略布局规划时,要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和本地产业特点、社会服务需求,探索差别化发展职业教育的方向、重点和路径,大力发展具有基础优势和未来发展潜力专业,形成各具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办好各类职业学校,重点办好县级职教中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2.健全完善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评估制度。市政府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各成员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制度。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把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对各县市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督导评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二、整体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

        3.实施职教中心标准化特色化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加强职教中心建设,提高职教中心办学能力。到2022年,各县市区职教中心(职业高中)全部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学历教育在校生至少达到1200人以上,生均校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3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2500元。紧密对接县域特色产业用工需求设置专业,对接职业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开发特色课程,着力打造支撑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提升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4.创新突破高等职业教育。谋划整体迁建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加快推进衡水职业技术学院交通运输学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筹建以岭工程技术学院,支持衡水铁路电气化学校筹建中铁电气化职业技术学院,支持桃城区政府与企业合作筹建衡水航空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支持安平县政府筹建马术学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衡水职业技术学院、衡水卫生学校、衡水科技工程学校、衡水铁路电气化学校、武邑县政府、桃城区政府、安平县政府)

        5.调整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对接我市“3+2”主导产业体系和“9+5”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重点培育产业急需的新兴专业,如物联网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航空运动、旅游管理、康养休闲旅游服务、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无人机操控与维护、人工智能、汽车制造、高铁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马术、农产品质量检测与管理等专业;加强医疗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现代农业、学前教育等民生领域急需专业;改造升级会计、建筑、畜牧兽医等传统优势专业,建成紧密对接区域产业结构,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协同发展的专业布局。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职业院校设置和建设与我市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相适应的专业给予税务、财政等要素支持。(《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职业教育重点支持专业目录》见附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各职业院校,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三、完善职业教育投入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6.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经费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综合定额标准和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1000元、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的基础上,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和生均拨款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7.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切实落实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且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8.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允许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为职业院校筹措建设资金。鼓励职业院校通过教学楼、实训车间等重要基础设施冠名等方式吸收企业捐赠。允许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学分制改革试点专业按省相关政策收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四、推进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

        9.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特色化、专业化职业教育。支持企业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骨干和特色专业直接对接,把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重要环节,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全过程。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中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争取将我市更多的职业教育院校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在批准用地时省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对列入市重点的职业院校,只要前期工作扎实,确保及时匹配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在占补平衡指标使用上,列入省、市重点的职业院校用地,实行市级统筹使用占补指标,对耕地后备资源较少的县市区,市级统一协调,全市统一价格,确保指标需求。

        企业独立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的情况、与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情况,均应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10.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多元主体办学,开展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鼓励社会力量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依法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各方按一定比例持股,按约定享受相应收益。支持社会力量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实行相对独立的人员聘任与经费核算,同级政府可给予适当支持,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衡水职业技术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建设,确保试点项目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为全省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探索新路子。

        鼓励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在积极争取国家、省试点项目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市级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双元制教学等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武邑县政府)

        11.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中德合作办学的成功经验,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德合作办学,通过搭平台、干项目、建机制,与德国职业教育院校和内外资企业深度合作,探索学校+企业双主体办学的“双元制”教育本土化模式。对开展合作办学的职业院校,市财政给予资金补助,补助额度及相关手续可以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对参与试点的企业按照每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中德合作办学试点。推进职业教育在人员互访、校际交流、人才培养、技术培训、资源建设、科学研究等领域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每年选派20名教学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教师到德国等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教学方法,每年邀请国外优秀教师来衡任教,指导带动学校的教学改革。积极引进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课程和认证体系,鼓励我市职业院校积极承接企业海外员工培训,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打造衡水特色的国际化职教品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五、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2.构建“五业联动”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专业建设与产业、行业、企业密切联系,通过整合资源,相互对接、协调联动,形成政府主导、统筹,部门协同配合,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养,研究机构支撑、服务,各方权责清晰、定位明确的职业教育共同体。支持由衡水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成立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产教融合联盟,搭建校企对接、信息服务、资源共享平台,每年至少集中举办1次大型校企对接洽谈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扶贫办、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13.积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我市企业特别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及生物制品企业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的建设培育企业,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纳入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独立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当年实际发生的办学投资和办学经费,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继续抵免。企业有撤回投资和转让股权等行为的,应当补缴已经抵免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支持地方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4.安排支持校企合作专项资金。按生均200元标准落实专项实训经费,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学校对接生产过程开展一体化教学改革,解决校企合作相关支出和奖励优秀企业等,有效推进校企合作,具体用于以下事项:

        (1)校企合作的实训运作费补贴。根据学校实训实习情况给予补助,职业院校可利用此项补贴资金支出校企合作中所增加的相关费用:市场调研联系企业的差旅和交通费用、举行洽谈会或研讨会费用、为学生统一购买实习责任保险的费用、聘用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酬金、补偿实训占用企业场地设备和物耗能耗费用等。

        (2)教师进企业实践补贴。对定期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职业院校给予补助,职业院校可利用此项补贴资金支出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差旅费、企业指导教师咨询服务费、补偿教师实践锻炼占用企业场地设备和物耗能耗费用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1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和职业院校,依法享有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

        (1)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政府举办的职业院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免征增值税。

        对职业院校从事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因接受职业院校实习学生所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企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6.支持校企共建共育。支持职业院校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实训基地(实训室)建设,允许学校投入校舍场地或实训设备,与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申办国家省级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等项目,对申办成功的项目,财政给予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配套资金支持。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对与职业院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市内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合作或企业新型学徒制合作,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对定向培养费用给予补助。允许职业院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学校从校企合作中获得的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将推进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作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大技能人才表扬奖励力度。支持院校或企业申办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及教练团队,参照省级标准给予一定奖励和荣誉激励;对代表我省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的我市选手,市财政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和2000元一次性奖励。对入围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获得国家级一类竞赛前三名、二类竞赛第一名的选手,职业院校可结合实际直接选聘为实习指导教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17.鼓励本地企事业单位更多接收学生实习。企业应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规模以上企业和医疗、康养等事业单位按不少于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校企双方要密切协作,把教学、实习、就业结合起来,全程精准锁定培养目标,针对特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共同商定学校理论教学和企业实操培训的内容和模式,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共同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企业合理安排实习岗位及必要的岗位轮换,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实习工作,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实习前的安全培训和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并按照实习协议给实习学生投保相关责任险和给予劳动报酬。(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多渠道建设“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

        18.改革教师招聘制度。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鼓励职业院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鼓励职业院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鼓励支持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薪酬分配办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9.支持校企人员双向流动。实行“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设岗用人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经所在学校或企业同意,职业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根据合作协议,分别到企业、职业学校兼职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确定薪酬。职业学校及教师、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职业学校和企业对合作开发的专利及产品,根据双方协议,享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自主权。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将职业院校15%的编制员额用于招聘兼职教师,财政按编制内人员经费拨款标准拨付经费政策,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推行企业实践制度。落实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和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职业院校应当将参与校企合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的内容。职业院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职业院校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科学研究、技术培训等收益用于人员奖励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本政策措施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市政府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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