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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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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人民政府关于印发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5  10:16:3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政字〔202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人民政府         

                                                                                         2020930日  

         

         

        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务服务供给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巩固拓展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一企一照一证一码”改革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不断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注入新的强劲动能。

        二、工作目标

        202010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除需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调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实施的,以及由国家部委、中央垂管部门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外,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省级及以下政府部门负责实施的21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河北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以下统称省级层面设定)、省级及以下政府部门负责实施的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统一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重点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最大便利,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内容

        (一)建立事项清单,健全管理制度

        将中央层面设定和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项列明改革事项、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要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以及取消下放等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和动态调整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二)明确改革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1.直接取消审批1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机关)要及时将相关企业设立、变更登记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业务监管部门,业务监管部门及时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2.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42项。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业务监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业务监管部门要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行政审批部门要将应具备的经营许可条件、行业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行政审批部门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对企业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对企业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企业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行政审批部门要将企业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监督。业务监管部门应将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告知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许可证件。因未按规定告知造成的损失,由行政审批部门承担,因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明确不到位、监管缺位、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由业务监管部门承担,因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

        3.完善措施,优化审批服务180项。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针对企业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下放审批权限。对由下级行政审批部门实施更为便捷高效、能够有效承接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将审批权限下放或委托给下级行政审批部门,做到“能放尽放”,最大程度实现企业就近办事。二是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大幅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坚决取消“奇葩证明”“无谓证明”“循环证明”,采取并联办理、联合评审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主动压减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三是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对许可证件设定了有效期限但经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的,原则上要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四是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对有数量限制的事项,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布局规划、企业存量、申请企业排序等情况,方便企业自主决策。

        (三)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改革落地

        1.推动登记注册、准营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对接。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参照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市行政审批局商市业务主管部门要明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理清经营范围与经营许可事项对应关系,明确属于前置审批事项或后置审批事项。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市行政审批部门要指导下级企业登记机关,有序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建立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条目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对应关系。行政审批部门要依企业申请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并将办理结果推送至业务监管部门。业务监管部门要及时获取企业登记注册和准营许可信息,将其纳入监管范围。通过智能化、信息化手段,贯通行政审批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数据资源端口,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双向推送。

        2.推进改革事项“一门、一网、一次”办理。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有关要求,推动部门审批人员、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确保“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链条、全流程、全环节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进一步梳理涉企经营许可关联关系,完善“一企一照一证一码”改革,对“一企一照一证一码”涉及的经营许可事项,推行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一个平台登录、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提交、一次联合现场勘查”。在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网设立“证照分离”改革服务专区,提供“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咨询、查询等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由企业评判服务绩效。

        3.实现审批与监管的无缝衔接。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对已下放审批权的事项,加大下放部门指导监督力度,强化承接层级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审批监管权责统一。监管部门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守法经营。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实行审批、监管信息双向反馈。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着力为新动能成长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建设,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监管格局。

        4.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共享,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实现涉及企业经营的政务信息集中共享。通过信息共享可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涉及部门垂直管理信息业务系统的,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对接国务院和省相关部门,制定便捷可行的信息归集共享实施方案,确保本系统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积极稳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对本区域内的“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负总责,要抓紧制定本地工作落实方案,编制事项清单,完善配套措施,夯实责任主体,细化分解任务,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工作落实方案于20201020日前分别报送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备案(联系人:王磊,电话:6991203,邮箱:hssgb1202@163.com)。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改革统筹协调和“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事项的清单组织编制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证照分离”改革的方案制定、指导落实和政策解读;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证照分离”改革的法治保障。各级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协调联动,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事项落实落地。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创新开展工作。要强化督查问责,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适时予以表彰;对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要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大各项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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