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确佩戴头盔是骑行时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头盔不戴,安全何来?您骑电动车戴头盔了吗?纵使百般叮嘱还是有人觉得戴头盔麻烦、影响形象,不愿佩戴,甚至头盔“车上戴”“筐里戴”,但和生命安全相比哪个更重要?
根据2022年我市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其中电动二轮、三轮车占比较高,分别占事故总量和亡人事故量的37.84%和33.67%。造成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超速行驶、随意变道、乱穿马路、闯信号灯等,同时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严重加大了事故造成的伤亡。
再次提醒大家,带头盔≠戴头盔;错误地佩戴头盔,是无法起到安全防护效果的。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呢?一是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需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二是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无法保护头后部位置的安全性,头盔前仰会导致头盔无法保护前额位置的安全性。三是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四是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五是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以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为安全又合适的佩戴方法。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不会重来。衡水交警温馨提醒广大电动车骑行者,请自觉戴好头盔,遵守交通规则,规范佩戴好头盔,切勿让安全头盔成为摆设。
相关链接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2021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管理条例,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不戴安全头盔如何处罚?
条例第44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可以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未上牌如何处罚?
条例第41条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出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且未按照规定申领临时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过渡期满后,仍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再次违法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依法予以收缴。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电动自行车号牌,撤销电动自行车登记,并处二百元罚款。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