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点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故城县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规定,进一步提升故城县非现场执法工作,推进执法公开化,结合故城县道路交通实际,现将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整体告知公示如下:
一、电子警察类:
京杭大街与平安大道交叉口
扬帆大街与顺达路交叉口
扬帆大街与工业路交叉口
邢德公路与山水大街交叉口
以上路口电子警察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
二、卡口类:
京杭大街与平安大道卡口
扬帆大街与顺达路卡口
扬帆大街与工业路卡口
邢德公路与山水大街卡口
以上路口卡口设备,抓拍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标志、驾驶人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遮挡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等相关违法行为的。
三、其他电子设备:
康宁路(邮局东路段)
体育街与广交路交叉口南
体育街与广交路交叉口西
九阳金街全段
京杭大街与顺达路交叉口北
京杭大街与广交路口北
幸福路(京杭大街—运兴街路段)
幸福路与光明街交叉口南
对上述路段机动车辆违法停车超过10分钟的违法行为(含车内有人临时停车),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予以处罚。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后对以上道路违法抓拍取证设备违法抓拍。
特此公告
故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