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特殊教育评价改革,促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22年11月1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31/202211/t20221107_975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