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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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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河北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1  11:21:39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冀卫办法规函〔2023〕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委属委管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冀市监函〔2023〕22号),结合以往全省卫生健康标准制修订工作实际,现就征集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河北省卫生健康地方标准是结合我省实际,满足卫生健康行业需要,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重点考虑实施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等方面急需的卫生健康标准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地方标准制定依法严格限定在“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范围内,同时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要在我省统一的卫生健康特殊技术要求,提出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申请。技术标准重点围绕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加强卫生应急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需要、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卫生健康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征集范围不包括食品安全标准。

          二、申报程序

          (一)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拟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等前期预研,填写《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见省市场监管局官网,网址http://scjg.hebei.gov.cn/info/92016,自行下载)。为保障地方标准申报项目的成熟度,起草单位进行立项申报时,需提供地方标准项目草案;不能提供草案的,应提供标准主要内容等材料,没有提供相关内容的不予推荐。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的卫生标准起草单位需先将任务书、标准草案等报各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填写《2023年卫生健康标准申报情况备案表》(见附件1)。

          (二)标准起草单位在申报前需通过有关网站(标准图书馆网站http://www.bzsb.info)进行查询,避免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我省已发布或列入计划的地方标准重复。卫生健康标准查新范围包括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指南、规范、专家共识等文件,查新时要一并考虑,避免重复。标准第一起草单位盖章后,提交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省疾控中心)进行初审。

          (三)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收到起草单位提交的项目材料后,要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急需程度、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业务能力、以及避免与现行有效标准重复等方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后,在项目任务书上填写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由项目任务书起草单位按时登录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四)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全省卫生健康行业省级地方标准的申报,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项目,应与京津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申报。

          三、申报要求

          标准起草单位将《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和标准草案等材料提交到文末指定邮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的卫生标准起草单位需同时提交各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2023年卫生健康标准申报情况备案表》。2023年卫生健康标准征订不再受理纸质材料(省委、省政府文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一)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财务账户,具有卫生健康标准化相关工作经验、专业优势和项目执行条件,能够在1年内完成项目。鼓励多单位合作,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需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所申报标准项目所需的专业工作经验。

          (二)项目负责人名下有往年未完成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原则上不参与新的地标申报;项目负责人参与过国标、行标制修订工作的,请在申报地标时附相关国标、行标工作情况的说明,可优先考虑推荐立项。

          (三)项目联系人应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能够及时接收申报项目受理和后续工作通知。项目负责人在申报的地标项目成功立项和结题后,需主动向本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主管业务处室和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相关协会学会报备,并提出标准宣贯建议。

          四、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提交邮箱截止日期为 2023年3月31日(以指定邮箱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书时间为准)。4月初,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卫生健康地方标准项目,起草单位按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申报操作说明》(见省市场监管局官网,网址http://scjg.hebei.gov.cn/info/92016),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曹江雪

          联系电话:0311—86573264  18132604031  

          电子邮箱:wsbz@hebwst.gov.cn


          附件:2023年卫生健康标准申报情况备案表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


        附件列表:

               1.2023年卫生健康标准申报情况备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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