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国家、省、市相继出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接续政策措施》、《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稳经济接续政策的若干措施》、《关于贯彻国家和省稳经济接续政策的若干措施》。为扩大政策知晓率,9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全省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十八条措施》,对前期出台的若干政策进行梳理整合后,选取适宜公开的内容,提出了实施一批有效投资项目等6方面18条具体措施,为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提供了坚实支撑。为确保各项措施在衡水落地落实,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参照省做法,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起草过程
9月29日,市发展改革委接到《关于进一步巩固全省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十八条措施》,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省文件进行认真学习,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17市直部门,认真梳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经济接续政策的若干措施》﹝衡政办字54号﹞适宜公开内容,于9月30日起草完成《措施》初稿。征求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17个市直部门意见建议,共收到修改意见4条,采纳4条。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分为7大部分。
(一)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用足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二是多种方式搭建对接桥梁。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
(二)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四是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五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三)促进市场消费恢复发展。六是加快恢复大宗消费。七是促进新型消费发展。八是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四)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九是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十是积极参加会展活动。十一是积极引进外商投资。
(五)全力稳住市场主体。十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十三是加大民营企业扶持力度。十四是加大力度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十五是持续抓好物流保通保畅。
(六)着力保障粮食能源安全。十六是确保能源安全和稳定供应。十七是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十八是抓好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
(七)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十九是支持就业创业。二十是加快民生领域工程建设。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措施》的制定,着眼于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安排部署,为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预期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一)结构有所调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巩固全省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十八条措施》,提出了6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我市《措施》的制定结合自身实际,删除了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出口1项与我市无关的内容,增加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1个方面以及“多种方式搭建对接桥梁、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好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4条措施,并将“优化市场监管执法服务”内容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整合,共制定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7个方面20条贯彻落实举措。
(二)与省安排部署相结合。省若干措施中,安排部署了实施一批有效投资项目、促进市场消费恢复发展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我市《措施》与省一一对照,结合自身实际全面落实。
(三)与市发展战略相统一。我市《措施》内容在与省相衔接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发展战略,增加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1+2+6+13”系列“政银企”对接专项行动等符合我市实际的创新型措施。
建议参照省做法,经市政府领导审定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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