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的具体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5月30日,国务院安委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28号),8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2〕115号)。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结合我市实际落实上级要求的具体实践,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执行性。二是建设安定安宁的平安新衡水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市农村地区车辆激增,群众出行频繁,但安全投入严重不足,道路建设标准低,群众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力量薄弱等,导致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制定该《实施意见》,有助于推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有助于推动安定安宁的平安新衡水建设。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实施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有效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营造安全、快捷、有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创造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对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
9月8日,市公安局接到市政府办公室转办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学习研究,并按照市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对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逐一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起草了《实施意见》,并于9月29日向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对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再次进行专题研究,并吸收有关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此《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系列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针对我市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列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级政府和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标准和完成时限,做到了职责清晰、任务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将加快补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短板,有效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有力提升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乡村振兴进程。
建议《实施意见》经市政府领导审批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相关文件链接:http://xxgk.btfghg.com/eportal/ui?pageId=2312805&articleKey=2923279&columnId=79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