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日常监管行为,按照2020年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方案。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二、明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行政权力清单,明确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内容和实施主体。
三、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
市场主体名录库为行政审批事项设立以来已批设的全部管理服务对象,每个事项分别建设1个市场主体名录库,明确主体名录库的单位名称,法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并根据审批情况定期更新。
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工作人员构成,所有随机抽查事项共用1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办公室负责组建,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由业务科室、各职能单位提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需求,经局办公室汇总、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业务科室在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需求,并报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增补。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局办公室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随机方式,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人数的3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开展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起单位指派一名领导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四)结果运用及工作总结。检查结束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起单位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局办公室备案,并会同职能科室对抽查中发现的市场主体及行政机关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处理。职能科室要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依照有关规定对市场主体实行年审的,按年审有关规定一并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为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七、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请各有关股室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全程留痕。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结束后,发起股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整理交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做好归档工作。
(三)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推动系统性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与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机制。
(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评价机构代表等到现场监督工作机制。
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