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据省疫情办《关于报送公共场所防疫经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严格要求各药店落实好场所防疫管理,现将药店场所防疫经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我辖区内药店一律实行防疫经理责任制,并建档立卡。设置疫情防控责任牌并上墙,公示该场所疫情防控经理(责任人)以及包联责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职责等。各药店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扫”场所码”,查验入店人员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对各类弹窗赋码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工作人员落实好每日健康监测、店内定期通风换气及清洁消杀等并如实记录,做好店内各项登记。
我局执法人员将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