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文化厅《关于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演出市场管理、维护演出市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决定从2012年5月15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开展演出市场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省文化厅《关于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演出活动,切实规范演出市场,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护环境。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5月15日—5月31日)明确任务分工,组织做好排查摸底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月1日—11月15日)按照本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唢呐班等民间演出团体组织的低俗、色情、淫秽演出活动。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1月15日---11月30日)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将成立工作组对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情况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形成材料上报。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审批 要严格依法审批各类演出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演出单位的主体资格、演出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对全县的唢呐班和民间演出团体纳入管理,发放演出许可证。并将审批情况通报文化市场稽查队,对擅自从事演出活动的严肃查处,取消其演出资格。 (二)加强监管 县文化稽查队要根据演出规律,加强对演出市场的巡查。对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并通报相关部门加强演出场所的安全监管,如有违法演出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培训 上半年,文化市场管理科组织全县所有演出团体和有证演出人员进行一次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演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其守法演出的自觉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报道,教育引导广大民众自觉抵制各类非法演出活动,积极营造舆论氛围,推进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治意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组 长:张力上 副组长:蔡占英 刘亚民 成 员:稽查队全体执法人员。 (二)强化量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稽查队建立和完善演出市场日常巡查制度,对演出市场的情况及时上报。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在专项行动期间,对查处涉及色情、淫秽演出案件及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