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卫健局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我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范围,本着均衡化、标准化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主动转变监管方式、有效提升执法效能,自觉克服“任性”检查,全面实现“阳光”文明执法。
二、工作任务
(一) 抽查对象及比例
全县公共场所、集中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医疗卫生单位,抽取比例为所涉及单位的10%。
(二)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采取定向抽查方式,根据国家双随机任务定向抽查名单确定待查对象。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部分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结合应用,兼施并举,依据检查对象生存状态,动态确定频次,动态调整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采取定人定岗方式,根据河北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平台人员信息确定2020年国家双随机任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与其他部门联合检查方式:加强部门联动,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明确抽查对象范围、抽查时间、发起部门、参与部门,以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为目标,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三)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做好抽查结果公示;随机抽查结果应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示抽查信息。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应当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安平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和河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有关科室、单位要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四)实行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执法人员要按照抽查计划确定检查对象和内容,依法按程序开展检查,两人以上,着装亮证,执法检查实行全过程记录,实行责任可追溯;
安平县卫健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