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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点击量: 来源:安平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09年11月26日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河北省工商局关于全省工商系统《查食品、保健康维护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方针,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面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发挥,积极稳妥地采取有效措施,分级负责,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程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食品市场安全要常抓不懈,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进行科学分析、预测,切实加强食品市场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采取预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工商机关处理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属地管辖和职责责任的原则,实行辖区管理责任制,分级控制、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最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地工商分局应及时上报情况,并快速作出反应,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力求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依靠科学,部门协作

        要依靠科学,从容应对,同时加强与其它有关部门的配合,保障工作的顺利发展。

        三、适用范围

        (一)多人食物中毒或一次食物中毒死亡人数3人以上,且引起中毒食品物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长;

        (二)因严重疫情、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引发区域性、行业性等在范围的食品价格暴涨、食品奇缺、居民抢购等市场风波。

        (三)其他地区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跨越行政区域,可能给我县食品安全带来隐患,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经营者提供的有毒,有害食品流失、失控并进入流通市场。

        (五)食品突发事件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六)其它带有群体性、苗头性、倾向性的严重危害食品市场安全秩序的突发事件。

        四、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由孟建基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它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综合执法科、市场合同科、登记注册科、法制监察科、各分局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主要是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决策和部署,督导检查各级工商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和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执法人员不作为、玩忽职守等违法现象,及时向省、市局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等。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部、预警信息处理中心、现场处置组和机动备勤组,分别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事宜。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孟建基,副指挥长张建旭、刘文华,工作人员阮士华、乔春伟,办公室地点设在办公室(电话:7524022),信息处理中心组组长:刘文华,工作人员:阮士华、张平,办公地点:工商局办公室。现场处置组组长:张建旭,副组长:梁亚锡、魏占利,工作人员:梁春杰、张岩涛。车辆配备2辆,车号为冀TC6012、T31701。办公地点:事发现场。联系电话:7515115。机动备勤组组长:张树青,副组长:李建英、吕占宗。工作人员:梁敏、王玉静。办公地点:综合执法科。

        五、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启动程序

        (一)预警信息处理中心(设在综合执法科)负责预案启动前信息收集处理和预警发布,其它各科室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的观察力,通力合作,通畅信息渠道。

        (二)预警信息处理中心依托12315投诉举报网络、广泛收集市场动作动态信息,包括基层工商分局(所)动态巡查信息、12315受理申诉举报信息、各行业组织发布的市场行情信息、报刊与互联网登载信息等各类信息。

        (三)预信息处理中心对采集收获的信息要及时综合,分析,对有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责任突发事件的信息,要组织甄别、确认。初步确认后,应迅速向所属各分局发布预先警报,提醒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同时立即报请县局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四)领导小组收到信息处理中心报告的情况后,应当在一个小时内做出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六、处置食品突发事件的一般程序和措施

        (一)开设指挥部

        一旦启动预案,县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应立即到位,随即开设指挥部,适时组织指挥各工作小组展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向市局、县政府报告有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

        2、研究决定启动处置方案,组织力量参与处置工作。

        3、制定并检查本系统应急处置方案及有关应急准备工作。

        4、检查监督本系统进行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市场秩序的工作。

        5、依据上级的指示和现场状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理工作。

        (二)赶赴现场组织处置

        现场处置组(由综合执法科、市场合同科负责)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认真执行县政府和上级工商局的工作意见,严格依法办事,负责现场处置行动的组织指挥,其主要任务是:

        1、深入经营现场,做好有关解释、宣传、调解、劝导和行政指导工作,及时调查收集突发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第一手现场信息资料,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协调会同公安、卫生等部门现场处置,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蔓延,对违法行为场所和行为人实施检查、调查,责令停止可能进一步扩大危害后果的有关生产经营行为,派出检查人员对经销大户实施监控,要求建立进销货台帐,实行日报制,有效监控市场动态。

        3、组织执法人员对可疑相关物品采取必要强制措施,对趁机买卖紧缺物资的,先行登记保存,对染疫食品、动物、有毒有害等危及食品安全的物品登记收缴并做妥善保管或销毁处理,对影响生产、生活的重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掌握产销和库存情况。

        4、加大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商品经营秩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乘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5、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安定人心。

        (三)保持信息畅通

        预警信息处理中心应当迅速沟通上下通讯渠道,保证组织指挥和信息交流不间断,其主要任务是:

        1、及时收集整理突发事件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编辑情况简报,报告领导小组并视情报送市局、县政府等有关部门。

        2、多渠道、全面收集信息,认真分析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

        3、经领导小组审定,负责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媒体播及公众,及时录制事件的资料,及时报道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视情况组织新闻发布会。

        4、向有关行业组织通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情况,传达领导小组对行业组织配合处置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5、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随时准备机动

        机动备勤组由县局城关分局和市场分局抽调骨干力量10人组成,启动紧急预案时,要集结所有备勤人员于一地待命,随时提供增援、联络、保障、协同等任务。

        (五)撤出处置行动

        引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因素消失、市场经营秩序恢复正常,及时撤出处置行动。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报告处置经过。认真分析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处置机构恢复回原预警机制。

         七、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特别规定与要求

        (一) 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的工作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身先士卒,亲临一线,坐镇指挥。

        (二)各工作小组要明确职责和分工,严明纪律,建立岗位责任,实行24小时工作制,并确保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所有参与处置的人员必须保证在岗,保持通讯联络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要加强值班,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

        (三)处置行动应上下联动,做到“预敬机制敏锐、信息反馈快捷、部门协作紧密、处置措施高效”。

        (四)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启动期间的对外宣传,由信息处理中心统一口径、统一安排、统一发布,各工作小组应准

        备收集、及时报送处置动态信息。

        八、责任追究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科、各分局在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应强化领导、强化纪律、强化责任。所有参与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人员,要坚持服从代表会议,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对临阵脱逃,擅自离职守、玩忽职守的所有人员要按照党纪国法以及《河北省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假维权失职问责》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严厉追究失察失职人员的责任。

        二00六年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