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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平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点击量: 来源:安平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09年11月28日

        救灾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行动方案,为了规范救灾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充分发挥各灾害管理部门救灾资源合力作用,建立救灾运行机制,提高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减轻灾害损失,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和《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本预案。

        一、 总则

        (一)  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救灾应急预案是县、乡镇两级政府的预案,确定县、乡镇两级政府对救灾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确定各部门救灾职能,做到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应急任务。

        (二)  预案适用范围。救灾应急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风暴、冰雹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 灾害预案和灾情报告。

        (一)  灾害预警。气象、科技、水利、国土等灾害预报部门要及时的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

        (二)  报告灾情。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必须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的,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情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政府主管领导报告,根据灾害等级由县人民政府确定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三、 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灾害等级的划分

        1、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农作物绝收面积10万亩以上;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因灾死亡5人以上;6级和6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大0.5亿元以上。

        2、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灾:农作物绝收面积5--10万亩;倒塌房屋300--1000间;因灾死亡3--5人;5级以上6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0.1?0.5亿元。

        3、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中灾:农作物绝收面积1--5万亩;倒塌房屋50?300间;因灾死亡1--3人;4级以上5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0.05?0.1亿元。

        4、未达到中灾划分标准的均为轻灾。

        (二)预案启动的条件。

        本县境内一旦发生突发大灾或特大自然灾害时,在接到县气象局、水利局、民政局、国土局等灾害预报部门的预警报告后,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由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受灾的乡镇政府预案同时启动。

        (三)  预案启动的方式:预案由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四、 救灾准备

        (一)  救援人员的组成: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必要时,向上级申请部队救援,组织民兵参与救援。

        (二)  救援物资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讯、抢救伤员药品和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援物资由水务、交通、建设、经贸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由民政、粮食、供销社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五、 应急反应机构

        (一)  应急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组组成。

        指挥决策机构有2个: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为指挥部门办公室。其它重大灾害,由县成立临时指挥部。

        (二)  救灾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职能。抗灾救灾指挥部即由县政府县长担任总指挥,县委常委武装部长和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县民政局、经济发展局、农业局、气象局、财政局、公安局、建设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网通公司、移动公司、供电局、卫生局、交通局、供销社、粮食局、药监局、环保局、邮政局、驻赞部队、广播电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员为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人分别由县水务局、科技局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同志参加,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4、及时收集和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5、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6、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可分为若干个工作组,具体工作组可分为: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转移安置、交通恢复、生活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宣传动员、恢复重建等。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水务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经贸局:协调铁路、邮电、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计划局: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赊资金。

        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

        交通局:负责修复中断的道路。

        建设局:负责城镇规划和工程建设的管理,指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工程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设计施工等工作。

        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调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农业局: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病情的传播、蔓延。

        文教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为防灾抗灾提供服务。

        科技局: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地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组织地震现场地震灾害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工作。

        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网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抢修通讯的保障工作和灾后通讯设施抢修工作。负责保障应急频率的使用,搞好灾区无线电监听工作,维护空中电波,视情况实行局部空中管制。

        粮食局: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招商局:负责国际组织及港澳捐赠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部队和民兵的抢险救灾工作。

        六、 应急反应行动

        (一)  转移安置和组织。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县、乡镇两级政府组织实施。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助公房、搭建帐篷等。由县政府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障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治安。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治发生灾害,如火灾、疫病等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及时上报。

        (二)  灾情的搜集和报告。灾情发生后,县、乡镇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核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

        (三)  紧急救援行动。

        1、  上级申请军队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  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

        3、  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抢修道路、设施和线路;

        4、  根据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灾物资的安全、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  救灾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言或新闻媒介,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赠捐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

        (四)  处理好有关事务。根据灾情,县政府领导带队赴灾区慰问和救灾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向上级报告灾情,并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发挥新闻单位和媒体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灾区社会稳定。

        七、 附则

        (一)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

        1、加强宣传教育,开展训练演习。利用多渠道面向社会宣传,增强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积极性.重点地区,部门要进行演练,比如,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枪救等.

        2、在防灾救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予以精神和物资奖励。

        3、在抗灾救灾工作中有违法乱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的编制和发布

        县政府救灾应急预案由县民政局起草,征求县直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后,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