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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平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县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安平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年10月19日 有效性:有效

        安平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县经济回升向好势头

          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高新区、县直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县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十条措施》经第十七届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县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系列政策和稳经济接续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在高新区全面推行项目建设“信用+承诺制”改革,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落实“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各项优惠政策,对A、B类企业优先供地,对于A类企业优惠下浮10%支持水利项目建设,加快农业灌溉水源置换王庄灌渠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农业灌溉水源置换小白河、胜利渠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公共停车设施、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湿地等项目,加快跑办滹沱河、潴龙河安平段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银保监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搭建政银企对接桥梁。引导金融机构努力扩大首贷户数,对民营小微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符合企业需求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产品,提高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增速。各银行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企业贷款到期后,如银行不再发放贷款,要向人行、银监管、金融办报备并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加快县水务投资融资担保公司建设进度,力争11月份投入运营。政府优先推荐A、B类和高新技术等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在河北银行申请贷款支持,年利率3.5%左右,一周内审批完成,贷款周期3年以内,年底前下达贷款额度10亿元,切实解决企业资金难题。(县金融办、人行安平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行政审批局、县水务投资集团、各乡镇,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市场消费发展。按照《全省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以新车成交价格计算,每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补贴1000元;每购1辆10(含)至20万元的新车,补贴2000元;每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3000元。汽车以旧换新,在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00元。补贴活动10月31日结束,省级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完善县城商业设施,改造提升瑞泰、五洲国际等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金街等步行街。大力推动“夜市经济”发展,通过适时放宽管制范围和营业时间,全面激发商圈消费活力,拉动县域消费能力。通过抖音、快手等媒体宣传和网红探店等活动,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激发人民群众的消费热情。(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与天津港对接,加快推进安平陆港建设,尽早建成“安平海运物流集采平台”。大力推广“龙头企业+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模式,落实外贸帮扶支持政策,推动丝网特色产业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落实落细中信保、外贸数字化营销平台、展会等各项稳外贸政策补贴,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新空间。(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建投集团、各乡镇,高新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参加会展活动。鼓励企业参加国内或国际产品博览会、投资洽谈会等活动,对年前参加展会的企业,在高质量发展奖的基础上上调补贴比例,国外参展摊位费再补贴30%,国内参展摊位费再补贴10%。全力办好第22届中国·安平国际丝网博览会,所有参展企业摊位费给予优惠,全面提升安平对外开放水平。(县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稳住和扩大外商投资。大力推进科技开放合作,落实好各项人才政策,吸引优秀海外人才来安创新创业。加大对现有外资企业的帮扶力度,积极解决外资企业营商便利等问题。有重点地引进一批中外合资项目,重点加大对拓普菲斯、汇金金属幕墙等合资企业的招引力度,鼓励现有外资项目增加投资额,对当年实际外资直投项目增资超过500万美元的给予10万元奖励。(县商务局、县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乡镇,高新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审批费用最低、审批服务最优的“四最”营商环境。推行企业开办“零成本”,县域内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实行首套公章刻制免费。建立中介超市,规范中介服务行为,让企业能自主的选择第三方。用心打造“安心办”服务品牌,持续推进“交房即交证”、建筑工程“联审联批”联合验收、“信用+承诺制”、“阳光科室创建”,创新服务模式,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帮办、代办和个性化服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优化“获得电力”服务、纳税服务和信贷服务,提升执行合同能力,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惠企政策。(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法院、人行安平县支行、县供电公司、各乡镇,高新区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落实中央第三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确保资金发放到位。推广绿色高产技术,加强绿色高产技术模式集成推广,推进3.55万亩浅埋滴灌、10万亩绿色种养循环试点。落实1万亩农机深松项目,努力扩大种植面积。落实11.6万亩季节性休耕项目、9.3万亩旱作雨养项目,不断优化种植结构和耕作制度,推广抗旱耐旱作物种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加大洁净型煤原料煤运输协调保障力度,确保合同资源量全部落实到位。积极推动安平县建投天然气有限公司分输站工程及配套管道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申报核准备案进度,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督促中燃石化(安平)有限公司、安平县沃能燃气有限公司、辉煌能源(安平)燃气公司等天然气保供企业,加强与上游气源企业沟通,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积极争取更多气源保障,加快现有LNG储气设施的增储进度,月底前达到80%以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高新区负责)

          十、大力开展就业创业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积极协调招聘单位设置招聘岗位,专门用于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力做好我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多渠道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围绕丝网、汽车配件、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编制全县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人才有序流动。举办我县2022年第三次大型直播带岗活动,推动衡水产业人才政策十四条、学子回归计划等政策落地落实,促进高效就业。落实政府投资创业载体30%左右场地向高校毕业生免费开放。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岗补助和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由人社部门负责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推荐、就业见习指导、职业咨询等政策宣讲及帮扶就业创业服务;扎实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不断提升政策精准度,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丝网企业的用工需求,帮助未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建成10家“零工超市”,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乡镇,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