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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安平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有效性:有效

        安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1月16日)

            本报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参考)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安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p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办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办累计发布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各类政府文件718件。二是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作用,通过发挥县广播电视台、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微信微博、宣传单、公开栏等媒介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取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我办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制度,并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2022年我办办理有关依申请公开信息共7件,包括自然人申请6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且各类信息满足条件的都予以公开。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管理,明确职责,加强信息报审制度,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力度,注重信息发布质量,确保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时间更加及时、重点更加突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我办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积极拓展公开方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同时,我办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板块,增设了“重大会议”“决策预公开”“助企纾困”等专栏,更好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五)强化监督保障。我办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到位。对照省市反馈监测问题清单,进行认真梳理,全面自查整改,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并加强信息审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限期整改。同时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开展,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县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摸底排查,在国办、省办平台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对已注销的账号进行关停,对未备案的进行及时备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2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意识较弱;三是少数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使群众难以了解工作全貌。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满足更多社会群众的需要。在政策解读方面,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完善关于政策解读方面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保证工作的有效实施。三是拓展信息渠道,保证各项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与公共信息载体,如电视台、网站、安平融媒等媒体的联系,充分沟通协调,利用大众传媒加强我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使我办公开信息受众面更广,更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