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滨湖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起,将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1.泰华学府小区2号楼、4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4号楼、15号楼、16号楼;
2.龙源名郡小区2号楼2单元、3单元;6号楼2单元。
辖区内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特此通告
衡水滨湖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