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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索 引 号: 000226958/2022-2913792
        发布机构: 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1日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市局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须报经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第二条  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调查终结后,由执法机构报法规科进行案件审核:

        (一)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或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或者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

        (二)行政处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责令停产停业;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罚没的普通程序案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

        对下列案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

        (一)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责令停产停业;

        (二)拟处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价值3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

        (三)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四)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案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进行法制审核。

        第三条 执法机构在送审时应当按照先后顺序提交以下材料:

        (一)重大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或有关情况报告;

        (二)相关证据资料(音像证据资料应当附文字说明);

        (三)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法规科认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执法机构补充。

        第四条 重大执法决定建议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基本事实;

        (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涉及行政处罚的需说明执行裁量基准的情况;

        (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

        (四)调查取证和听证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条 法规科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行政处罚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第六条  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为主。法规科在审核过程中,可以调阅行政执法活动相关材料;必要时也可以向当事人进行调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第七条 法规科在收到送审材料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出具审核意见表:

        (一)认为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作出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认为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存在主要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等情形的,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

        案件复杂的或者特殊情况的,经主管法制工作的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可以聘请法律顾问或专家论证,征询意见。

        补充材料、专家论证、征询意见、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第八条 执法机构不同意法规科审核意见的,应当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后,由执法机构负责执行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需要备案的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

        第十条  执法机构的承办人员、法规科的审核人员以及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情节严重的,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市局要不断加强法规科法制审核人员的队伍建设,按比例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与实际工作相适应。同时创造有利条件,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高法制审核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