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枣强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4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 索 引 号: | 001052013/2022-2868650 |
发布机构: | 枣强县环保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22年04月15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2年 4月15日-2022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8221176
传 真:0318-8226304
通讯地址:枣强县和平北路18号行政审批局二楼南厅
邮 编:053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拆解报废30000辆机动车项目 | 枣强县枣强镇大桃园村东武馆线南侧 | 河北新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河北昂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枣强县枣强镇大桃园村东武馆线南侧,法人代表闫通,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项目租赁土地 17870 平方米,利用原有车间10935平方米,新建办公楼 600m2。新上地轨式报废汽车流水线、叉车、清障车、拖车、龙门剪等设备共计 9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 30000辆。 | (1)环境空气:主要为废油、废制冷剂抽取过程、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报废机动车剪切产生的粉尘,污水处理站废气。废油、废制冷剂抽取过程在操作台侧面安装引风集气装置,将散逸的废气进行收集,经 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油、废液储存单元设置引风系统,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引风机微负压收集,经 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 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拆解、剪切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分别在精拆、打包、压块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引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 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浓度,本项目污水站为一体化密闭设备,为全封闭结构,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标准要求。车间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加强管理等措施。 (2)水环境: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且水量较小,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拆解车间地面需要定期冲洗,采用新鲜水冲洗,不使用清洗剂,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均质+油水分离器+絮凝+沉淀+过滤)处理达标后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3)声环境:主要为输送机、空压机、液压剪、安全气囊引爆器等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废动力蓄电池、不可利用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灰、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铅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燃料油、废矿物油及油泥、废润滑油、废液、废制冷剂、废油箱、废机油滤清器、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含铅部件、含汞开关、污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分选废料、含油抹布和废手套均为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相关部门意见:枣强县发改局出具了备案证,枣强县枣强镇人民政府出具了规划证明;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枣强镇总体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