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枣强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4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 索 引 号: | 001052013/2022-2868666 |
发布机构: | 枣强县环保局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22年04月15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2年 4月15日-2022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8221176
传 真:0318-8226304
通讯地址:枣强县和平北路18号行政审批局二楼南厅
邮 编:053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整体搬迁项目 | 枣强县东外环路东侧中小企业创业园河北永洁燃气设备有限公司院内车间 | 枣强县飓风风动工具厂 | 河北茂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枣强县东外环路东侧中小企业创业园河北永洁燃气设备有限公司院内车间,法人代表王桂举,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7%。本项目租赁河北永洁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现有闲置车间750平方米,新上高频电炉、挤钎机、抛丸机等设备25台(套)。 | (1)环境空气:抛丸工序在密闭抛丸机内进行,所以产生的粉尘可以全部收集处理,没有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管道收集至抛丸机自带的TA001 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15m 高)外排。 (2)水环境: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枣强县污水处理厂处理。(3)声环境: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下脚料、铁屑、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5)相关部门意见: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枣技改备字[2022]005号);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土地证;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用地为工业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