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分 解 方 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维护群众利益、创优发展环境,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明确如下:
党组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主要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局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主要包括: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各直属单位和学校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各学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监督考核,每年组织对所属单位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及时予以通报。
3、强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4、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按照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要求,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党务、政务、校务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原则、办事规则、办事流程,对权力运行实施全过程监督。
5、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突出宣教重点,强化舆论引领,营造不想腐的廉洁氛围,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6、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推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度,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领导班子各成员工作责任分解
局党组书记、局长白识军同志是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各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根据分工,具体负责阜城中学、古城中学、城区中心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以下7项工作具体负责。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本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落到实处。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纪检股牵头落实。
2、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特别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规违纪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纪检股牵头落实。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权力观教育,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纪条规教育。此项工作由机关党支部牵头,督导室、办公室配合落实。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机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压缩会议费、招待费,禁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严禁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组织各类变相公款旅游。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人事股、纪检股配合落实。
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教师支教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逐步提高选拔任用教育行政干部工作的民主、公开、竞争、透明的程度。此项工作由人事股牵头,纪检股配合落实。
6、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监督检查。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此项工作由教育支付中心、计财股牵头落实。
7、严肃查处教职工队伍中存在的“吃空饷”行为。此项工作由人事股牵头,纪检股配合落实。
根据分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景禄同志负责办公室、计财股、项目办、机关工会、县第二中学、古城中心校、漫河中心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以下4项工作负责。
8、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抓好“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任务的落实,加强各类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严惩私设“小金库”、帐外帐和做假帐行为。此项工作由计财股牵头,会同教育支付中心、纪检股落实。
9、督促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保障经费的落实,严格督查各单位挤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教育经费的问题,严肃查处“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等问题。此项工作由纪检股牵头,计财股配合落实。
10、认真组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评审,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大对评审过程的监督检查,杜绝各种违反政策和不廉洁行为发生。此项工作由人事股牵头,纪检股配合落实。
11、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相互监督的作用,严格按照要求,把好“会前准备、会中批评、会后整改反馈”三关,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此项工作由机关党支部牵头,办公室、人事股配合落实。
根据分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洪武同志负责教研室、普教股、督学室、王集中心校、大白中心校、霞口中心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以下5项工作负责。
12、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的督导检查与评估。此项工作由督导室、普教股牵头落实。
13、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规范课程开设行为,规范学生作息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严重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项工作由普教股牵头,督导室、教研室、纪检股配合落实。
14、抓好学前教育工作。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此项工作由普教股牵头落实。
15、进一步规范语言文字管理工作,防止普通话测试中的违规行为。此项工作由督学室牵头落实。
16、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农村进城务工子女与城里孩子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此项工作普教股牵头落实。
根据分工,局主任科员王风波同志负责纪检股、体工站、成职股、建桥中心校、蒋坊中心校、职教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以下5项工作负责。
17、负责以“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行业新风”为主题的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加强党风教育,自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依法办事、依法从教水平。此项工作由纪检股牵头落实。
18、深入抓好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内容,改进公开的形式,完善公开的程序,加强公开的监督。此项工作由纪检股牵头落实,办公室协调。
19、依法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进一步理顺民办教育管理制度,督促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有关方针办事,积极推行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学校管理工作,杜绝各种违反政策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此项工作由成职教股牵头落实。
20、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查办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特别是要严肃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以及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案件和各类乱收费案件。此项工作由纪检股牵头,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配合落实。
21、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纠正中小学校出现的擅自立项、提高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落实高中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坚决制止摊派和搭车收费,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此项工作由纪检股牵头,计财股配合落实。
根据分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克国辉同志负责招生办、安全股、法制股、师教股、进修学校、崔庙中心校、码头中心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以下5项工作负责。
2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完善师德师风激励、自律和他律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职务评聘、评优选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此项工作由师教股牵头,普教股配合落实。
23、加强对校园安全和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安全隐患,促进校园安全。加强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查失职、渎职行为。此项工作由安全股牵头,会同督导室落实。
24、认真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重大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此项工作由安全股牵头落实。
25、全面实施阳光招考,建立和健全监督制度和公示制度。认真安排中高考工作,对招考工作任务科学分解,全面量化、细化,严格规范实施程序,层层开展业务培训,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确保中高考工作的公平公正。此项工作由招生办牵头落实。
26、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从硬件上,从机制上全面做好中考、高考安全保密工作。此项工作由招生办、安全股牵头落实。
三、各中心校、各学校责任目标
1、按照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各学校校长要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学校常规管理,又要对本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上级部门以及县教体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安排、部署及组织实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廉洁教育进课堂”活动;抓好学习贯彻党章工作,继续抓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分类分层次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对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构,有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兼职人员,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经常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现问题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4、认真抓好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政治思想业务素质。
5、加强党风政风教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6、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认真学习党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学校办事公开制度。
7、继续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严格规范学校自身收费行为,继续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禁止和纠正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严格实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为确保以上各项任务和责任的落实,特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各学校要参照县局责任分解方案对各自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具体的责任分工,始终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实行年初建帐、年中查帐、年底交帐的责任制度,保证一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思路,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力气集中治理,重点抓好清房、清车、制止奢侈浪费和中小学乱收费等工作,力求取得明显成效。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干部任用的监督与管理上,积极抓好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财务收支制度的改革创新,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3、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作风,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反腐倡廉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改进领导方式,转变领导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狠抓落实,确实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让广大群众确实体会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下去。
4、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县局年内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至两次的全面检查,并组织开展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要装入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作为表彰奖励、提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5、明确责任,严格追究。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局各股室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标准和程序,切实解决领导不明确、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