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教育体育局
精简会议文件制度
一、精简各类会议
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安排会议一律从严掌握,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每学期全县成建制学校校长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超过3次(因特殊工作急需召开的会议除外)。各股室对口业务工作部署会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2次。教育教学有关的教研会议因具体情况而定,提倡多会合一开。
2.严格会议报批程序。县教体局各股室召集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各股室股长、基层学校校长、教师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局长同意;召集学校副职或其他人员参加的会议,需报局分管领导批准。
3.会议通知程序。局领导召集的会议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并备案。涉及各股室的大型业务会议,由各股室负责通知,报办公室备案。
4.切实提高会议质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一般工作部署性会议,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会议通知指定的参加会议人员均应按时到会,严守会议纪律,确保会议质量。与会人员不能按要求参会,要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对于违反会议纪律的,依据规定,严格问责。
5.严格控制会议费用。县教体局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就餐,特殊情况下如需用餐,应提前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局长审批,由计财股按相关标准予以安排。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平时的重要工作部署,一律对口召开,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切实降低会议成本,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使用瓶装水。
二、进一步精简文件
1.压缩发文数量。凡拟发文件的内容属教育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未经充分调查研究,没有拟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只有原则性意见的,不应仓促行文,避免一项工作多次行文;文件执行中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制发没有新内容的同类文件;会议已印发的领导讲话、决定、通知等,不再行文。
2.严格发文程序。发文严格按拟稿、核稿、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发、登记文号、印刷的程序进行,办公室负责核稿、文号登记、印发、存档。
3.规范文件管理。行政类重要文件,须报分管领导审批,局长签发,统一用“阜教体”编文号,套用“阜城县教育体育局文件”编号红头。
4.切实提高发文质量。制发文件应讲求实效,做到文字精练,用语简明,篇幅简短;力戒空话、套话,禁止低质文件。
5.控制文件的发放范围。不滥印滥发文件,除带有全局性的文件普发外,其他文件根据内容分别确定发文范围。专业性较强的文件,只发相关学校和股室,不作普发,严格控制下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