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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汇编

        来源: 时间:2015年02月05日 有效性:

         

         

        阜城县教育体育局

         

         

         

        机关安全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秩序,确保机关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要求,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确保本局安全。

        二、每天下班或停电后,各科室必须自觉关闭电源,关好门窗,避免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科室内各种文件、资料、报表应按保密制度管理,严防失密。非财会部门不准保存现金,财会现金按银行规定限额存放于保险箱。个人的现款和贵重物品,不准存放在办公室内。

        四、值班室要确保24小时值班,遇有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五、保卫人员要对来客来访人员认真登记,发现可疑情况要认真盘查并做好记录。

        六、不准在办公室内留宿外来人员,办公室钥匙不能转借,人员调出要及时收回。

        七、爱护公共财产,各科室物品登记造册,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机关卫生制度

         

        为了保持机关卫生清洁,营造舒适、干净的办公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持办公楼内环境卫生,不随地乱扔烟头、纸、垃圾等杂物,不随地吐痰。

        二、会议室、楼道、大厅、卫生间、院落等公共区域卫生,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打扫。

        三、爱护卫生间设备,避免人为损害卫生设施。

        四、各科室每天上班前都应自觉打扫好室内卫生,下班前收拾好办公场地。

        五、各科室要保持墙面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悬挂图标及饰品要美观大方。

         

         

         

         

         

         

         

         

         

        机关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打造“廉洁、高效、服务型”部门形象,切实提高机关工作运转效率,特制订本纪律:

        一、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决议,服从组织安排,听从领导指挥,一切以工作大局为重。

        二、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期间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时间外出须请假,在办公室进行登记,返回机关后,注明返回机关时间。

        三、机关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要精神饱满,衣着得体,禁止赤膊、穿拖鞋、浓妆艳抹。

        四、严禁机关干部职工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公共场合和下基层时打牌赌博。不得因饮酒违反纪律、影响工作。

        五、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待人接物要热情周到、举止大方;部门之间要配合协作。对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无论任何原因,任何情况不得与来访人争执、争吵。

         

         

         

         

         

         

        机关值班制度

         

        为加强机关建设,确保本部门的财产安全,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随时解答广大群众对教育问题的咨询,根据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岗值班:

        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

        二、科室值班:

        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表,轮流24小时值班,由主管局长、科室主任带班。

        三、节假值班:

        五一、十一、春节等国家规定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另行安排。

        四、所有值班人员的任务为接听电话,遇有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带班局长。不得贻误时机,需要向上级报告的要同时上报。

        五、值班期间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者,要事先向办公室主任和带班局长说明情况,并找人替换。

         

         

         

         

        机关考勤制度

         

        为了维护机关工作正常秩序,塑造良好的机关形象,确保机关工作运行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和纪律,按时上下班。

        1、签到时间 :

        上午: 830—— 840     

        下午: 230——24061831日)

        130——140(其他时间) 

        2、考勤表必须本人签字。

        二、严格请假制度,认真履行请假手续,凡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否则不予准假。

        1、病、事假

        请假1日之内由科室主任审批;2日由科室主任同意后,报主管局长审批;3日及以上由科室主任和主管局长同意报局长审批。

        2、婚、产、丧假

        婚、产、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国家规定日期的按本制度处理。

        三、公出

        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请假,请假后要及时在办公室登记,返回机关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登记返回机关时间。局长、主管局长随时组织办公室查岗,对不在岗且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四、实行全勤考核,设立年终奖励,每月进行考勤公布,年终全勤考核,每月累计超过2天者不得享受全勤奖。

        五、本制度由主管机关局长主抓,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汇总、统计、实行月公布、季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绝对安全,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结合县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    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对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原始材料、会计凭证等,要及时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二、    档案室对于集中保管的档案,要统一编制检索目录、案卷目录等,做到科学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机密档案按保密制度严格管理。

        三、    各科室当年形成的档案材料由各科室自行管理,要专人保管,年终交局机关档案室,要办好移交、接收手续。

        四、    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当年下发的各种文件和单位形成的正式文件由办公室管理,年终交档案室。全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人事股具体负责保存和管理。

        五、    档案管理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档案室。查阅档案资料,经主管局长批准登记后方可在档案室查阅。在查阅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并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翻阅无关资料。

        六、    对存放的档案,要做到六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鼠)“三无”(无丢失、无霉变、无差错),确保档案的质量和绝对安全。

        七、    档案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出现问题要严肃处理。

        八、    档案室管理人员因调动或离职时,应在领导的监督下向新的档案室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文印室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文印室管理,提高公文打印效率和质量,保证按时圆满地完成文印工作任务,坚持“效率优先,厉行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    文印室对办公室负责,实行打印、复印请示许可制度。机关所有股室打印、复印文件先请示办公室,签字后进行。

        二、    文印室对机关外业务概不负责。

        三、    实行耗材登记制度,包括纸张、器材易损件等,填写耗材使用登记表,由使用人签字,打字员审核,每月月底报办公室负责人备存。

        四、    打字员对耗材使用负有责任,要历行节约,杜绝浪费,注意器材的保养、维护。

        五、    非打字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特殊情况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否则,造成器材损坏、内存文件缺失等要严格追究责任。

         

         

         

         

         

         

        政治、业务学习考核、考试制度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每天必须拿出两个小时以上的时间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二、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文化、体育方面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

        三、要认真阅读报纸与政治刊物,要多观看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节目和《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栏目,并从中汲取知识。

        四、积极参加一切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水平。

        五、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日,机关集中进行政治学习。

        六、实行政治、业务学习季度考核、年度考试制度。考试成绩优秀的要给予一定奖励,对考试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调整岗位。考核、考试情况,作为年终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机关发文工作规程

         

        为使县教体局发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发文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    以局名义发文,要严格按照起草、审核、签发、辑印、分发、归档六个步骤进行。

        二、    文件起草、打印由各股室负责,主管该股室的副局长审核,办公室主任编号,最后由局长签发。然后交文印室复印,成品文件交办公室分发。承办科室负责将审核签字后的文件底稿送办公室存档。

        三、    各股室起草文件要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尽量减少发文数量。文件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文件要简明扼要,表达要准确。正式文件一律用微机打印,办公室拒发手写正式文件。

        四、    办公室主任负责文件把关审定工作,重点把好四关,即:内容关、会签关、文字关和文件格式关。文件内容涉及其他股室职责的,承办股室在送审前应主动与有关股室协商会签。

        五、    文印室负责文印工作,发文数量较大确需要印刷厂印刷的,要由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请示局长后决定。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县教体局机关财务管理,规范机关财务行为,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合理调配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   财务管理原则

        1、杜绝收入上的跑冒滴漏和开支上的铺张浪费。

        2、杜绝先斩后奏、管理失控等现象发生。

        3、集中管理,合理调配,严禁贪污挪用。

        二、财务管理程序

        1、财务收支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财政制度执行。

        2、所有的收费项目、标准,必须按规定执行,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要立即取消,要求降低标准的要降低标准。各项收费按规定标准确定数额后,由经办人、股长、主管局长审查签字,报局长审批后,财务股按要求收费。

        3、各股室收费均由财务股统一归口办理,不得自由支配;不得坐收坐支,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

        三、财务开支的审批程序

        (一)、全局经费开支实行局长责任审批,报销单据必须有经办人、分管副局长和局长签字。

        1单项开支在500元以下,由协助分管财务副局长严格审核,局长审批。

        2、特殊项目如因公出差车船差旅费用、电话(手机)费、奖金、加班费(包括加班工资)、会议费、招待费、福利费及福利物品开支等由局长审批。

        3、开支在5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的物品购置、基建维修、车辆维修、召开会议等项目,科室要先做出费用预算,经协助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核,报局长审批。

        4、开支在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内基建维修、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其他项目,有关科室要做出费用预算和开支说明,报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开支在20000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和固定资产购置等,要在认真了解市场行情的情况下,在局长或协助分管财务副局长主持下进行招投标,然后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

        5、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开支,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上报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进行集中招投标。

        (二)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如实填报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报销。

        2、出差办事,参加会议,时间为半天或不在外用餐的以及无需本人出钱的,只报往返车票及住宿费。

        3、各股室要严格控制参加食宿自理的会议,确需参加的,经局长批准,并严格用餐、住宿标准,力求节俭。

        (三)、办公用品购置

        1、机关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统一发放。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局长审批,开支在2000元以上的须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报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

        2、机关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实行专人负责、集中定点采购的办法,并健全购买、入库、保管、领用制度。

        3、凡机关购置的固定资产都要办理资产登记手续,记入机关固定资产帐。

        (四)、维修费

        机关办公用房、水、电、暖维修,实行预算审批制度,有关股室要先做出预算,按照审批权限经审批后安排维修。

        (五)、签字手续

         1、 机关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劳保用品、汽车零配件等物品采购一般由两个人经手;基建(维修)编制预算、采购物品一般有三个以上单位参加;会议费、招待费结算至少要由经办人和财会人员共同到定点接待单位结算并在报销单据上签字。购买入库物品的单据,还要有保管员的收到签字。

        2、根据《阜城县财政局集中支付实施方案(试行)》有关经费审批程序的规定,机关所有报销单据均需由局长签名后方可到集中支付中心报帐。

        3、按文件规定应上缴市的各类招生考试费、教师培训费、各种证书工本费等费用,凭市缴款通知单,由计财股和相关科室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报局长审批,否则计财股不准办理拨款。

        4、机关财务开支实行谁签字谁负责,不符合以上签字手续的开支,计财股不准办理报销手续。

        四、招待费开支管理审批程序

        1、招待原则:为加强廉政建设,节约经费开支,本着“因公、必要、小额”的原则进行招待。

        2、招待范围:因工作业务需要或上级来人以及兄弟市(县)业务上往来需要招待的。

        ①招待审批:尽量减少招待次数和招待人数,招待以及用餐标准、陪餐人员的确定一律由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确定。一般掌握对口招待,严禁客少主多,尽量减少招待费开支。

        ②招待标准:按上级要求,日用餐按下列标准掌握:部厅级每人80——100元,县处级以下每人50——60元。超出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③用完餐的当日,由负责接待人员将饭菜单及用餐金额、来人单位、来客时间及人数报送机关办公室登记审核,然后按财务制度报销。

        五、关于各股室收入资金管理

        1、机关各项收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办法,实行票款分离,即由有关股室提供收费项目和数额,计财股开据财政部门监制发票,交款人到定点银行缴费,收费全额纳入机关财务管理,股室凭缴费票据办理有关手续。

        2、各股室不准设立帐户和私设“小金库”,严禁股室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收费。

        凡有预算外收入的股室,实行零户管理,由计财统一设帐,专人管理,按局财务审批权限,审批手续进行收支。

         

         

         

         

         

         

         

         

         

         

         

         

         

         

         

         

         

         

         

        勤工俭学工作制度

         

        为推动我县勤工俭学工作快速、健康地发展,加强和规范教育内部市场管理,创建适合我县政治、经济、教育发展需要的创新型、特色型勤工俭学,促进我县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围绕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生活,履行管理职能,有的放矢地开发规范教育内部市场,实行教育统一采购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准入和招标制,制止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乱摊派和不正当竞争以及牟取暴利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二、对教育系统所需的教学、学习、办公用品,勤办室应及时做出统筹安排,比价统购,快捷发放,让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三、加强校园经济开发力度,坚持为育人服务,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加快勤工俭学基地和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监督、管理和整合勤工俭学收入及校园经济开发资金,协调、稳定推动勤工俭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图书、报刊征订要坚持自愿、量力原则,不硬性摊派,发放及时快捷,增强时效性,并适时组织开展读书读报活动,以发挥图书、报刊的应有作用。

        五、协调有关股室抓好图书使用与管理,定期检查学生在校接受素质教育过程中对学具掌握使用情况,培养学生动手、动脑和操作技能。

        六、及时了解中小学统购产品使用信息,准确掌握统购产品的市场行情,及时纠正处理工作中发现的弊端,协调好上、下级关系。

        七、加强对中小学劳动技能教育,适时组织中小学“五小”活动,做到既增加收入又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

        八、年终及时对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做出综合检查评比,实行奖优罚劣。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彻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我县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   政治学习制度

        学习内容:(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反腐倡廉文件。

        学习方法:采取集体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集体学习每周不少于1小时;分散学习和自学每半年不少于三次(要有文字记录)。

        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定期分析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每半年不少于2次(要有文字记录)。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反腐倡廉做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项重要内容,会议内容要有文字记录,班子成员要有自查自纠材料,每季度召开一次。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学领导班子成员将自纠材料交局纪检组,对逾期不交者给以通报批评,其他学校负责人将自查自纠材料交上一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三、纪检监察制度

        1领导班子成员要团结一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班子成员不团结,影响工作开展的经教育或调解无效者,建议局党组进行调整。

        2、领导干部要工作作风扎实,生活作风廉洁。如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经调查属实的,按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行政法规予以处分,并追究一把手责任。

        3、所属党员,一般干部要自觉遵守党风党规,行政法规,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各级党组领导,如违背组织原则,发生重大问题或恶性案件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4、所属教职工要履行职责,自觉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如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逐级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5、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关心群众疾苦,要及时发现和处理所出现的问题,不推委、不袒护,使问题解决在基层,对有问题不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做处理或处理不当又不及时上报而造成案件上访的,给该单位负责人以通报批评,对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安定团结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6、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省财政、物价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单位或个人存在乱收费、乱征订的,除将其违纪收费资金予以清退或罚没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金额大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7、各级各类学校要将一切收费和其他收入(组织费、发行费等)均列入帐目,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否则按违纪处理。

        8、公务接待一般到机关伙房就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招待总额每年度不得超过生均2元,超过部分按违纪处理。

        9、租车费入帐需有上级单位开会通知书或校务会研究决定附后并注明理由方可报销;单位固定电话凭邮局话费单报销,个人手机电话费一律不予报销。

        10、政(校)务公开要对财务、人事、评职评模范等方面,定期、按时、及时、真实公开,并建立公开档案,接受群众监督,避免假公开走过场。

        四、目标考核制度

        每年三、九月份,将对治理乱收费及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年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风建设进行考核评估。

        五、奖惩制度

        1、县教体局已将有关考核目标列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年终进行全面评估,对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以表彰奖励。

        2、对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有一项扣全分的单位,全县通报;对在落实责任制过程中出现的案件责任人区别责任,严肃追究。

        3、对出现乱收费问题及其违纪问题的学校后个人,在年终考核中,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六、本制度由纪检组负责组织实施

        社会力量办学审批制度

         

        一、   申请办学者须向教体局提供以下材料

        1申办报告(所办学校名称、地址、形式、层次、规模、类别)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拟聘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4、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和经费的证明文件。

        5、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6、联合办学应持联合办学协议书。

        二、申请办学者应具有下列条件和资格:

        1、申请办学的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申请办学的个人,应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确定的学校名称、组织机构、章程及发展规划;

        3、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4、有适合教学需要的专职行政管理人员和稳定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应达到我县国办学校的同等水平,并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

        5、有适应办学需要的校园校舍,教学设备,图书资料以及安全和医疗条件。

        6、有与所办学校相适应的资金和稳定的经济来源。

        三、申请办学者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教体局成教股对其进行考查后,经局长办公会通过后,发给许可证,作为合法办学凭证,再到其他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四、县教体局是我县社会力量办学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未经批准擅自办学属非法办学,我局将依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查处。

         

         

         

         

         

         

         

         

         

         

         

         

         

         

         

        人事工作制度

         

        根据阜城县人民政府面向二十一世纪阜城振兴行动计划,为了新世纪我县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确保教文体系统人事工作的健康运行,特制定如下人事工作制度。

        一、   干部任免工作

        股级以下干部的任免,由中心校写出任免意见并按要求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提交人事股,由人事股报主管局长审批。

        小学、初中校级干部及高中中层干部的任免,由中心校或县直单位写出任免意见并按要求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提交人事股,由人事股报主管局长后呈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中心校长和县直学校校长及特殊情况下干部的任免由局长办公会根据平时考察了解,实行不定期任免制度。

        干部推荐人选应由基层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推荐,多数人不同意的不得推荐,局长办公会根据编制与形势需要决定是否考察,考察时需搞民主测评,测评同意票达不到2/3的或群众基础、社会公论差的不予研究。

        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搞好校长招聘制试点并逐步完善,做好校长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二、   干部考核工作

        考核分为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三种。

        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考核由单位具体负责,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教体局人事股。

        领导干部考核分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三个程序,由人事股组织进行,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主管局长由主管局长向局长办公会汇报。

        三、   人事调动工作

        人事调动先由个人写出申请,然后由调入方和调出方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再报人事股备案,最后经主管局长和局长批准或局长办公会通过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   职称评审工作

        由各单位根据相关政策及规定确定参评指标,人事股负责组织参评教师按要求填写评审并准备相关证件、材料。参评教师填表完毕后由本单位对其证件、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人事股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证件进行逐一审查,确认无误后报送县职改办,由县职改办上报市职改办或省职改办。

        五、   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切实要做到安全第一,防风、防火、防水、防盗、防潮、防蛀;阅档提档需经人事股长同意并填写阅档卡、提档卡,阅档需在阅档室内进行,不允许档案出门。为保证档案材料分类清楚,齐全完整,由人事股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档案整理工作。

        六、   工资福利工作

        由人事股向全县各教育单位传达有关工资政策并做好调资培训工作,再由各单位财务人员根据规定进行调整,各单位调整完毕在相应范围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人事股。人事股逐一进行审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上报县人事或财务部门。

        七、   教职工退休工作

        教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工人50周岁),由人事股通知本人并核实有关情况后上报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此项工作严格执行法定退休年龄标准并做到以档案为准。退休审批完毕后,由人事股告知本人。

        八、    遗属补助工作制度

        死亡教职工亲属持火化证明到人事股申请办理遗属补助,人事股根据死亡人工资标准和相关政策进行核算,核算后将有关材料报人劳社保和财政部门待批。

         

         

         

         

         

         

         

         

        体育工作管理办法

         

        一、       指导思想

        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观念,提高民众强身健体的积极性,增强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主动性,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小康建设。

        二、       工作细则

        (一)     学校体育工作办法

        1、教体局每年春季选拔学生运动员原地训练,对各类学校青少年运动员的业余训练进行定期辅导。

        2、抓好体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每年冬季举办体育教师业务培训班,提高体育教师执教能力。

        3、指导各类学校每年召开一次篮球、乒乓球和体操比赛,召开两次师生田经运动会,丰富师生文体生活,并起到比赛代训的作用。

        4、每年召集学生运动员参加市青少年运动会,推荐优秀运动员到高一级学校学习深造。

        (二)     全民体育工作办法

        1积极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组织球类、棋类、操类运动队,搞好专项训练,举办专项比赛。

        2、深入社区、工厂、机关、对晨、晚练习点的群众活动给予指导与支持。

        3、如期组织成年职工运动员参加市职工运动会。

        4、如期组织老年运动员参加省市单项、集体比赛。

        5、定期组织全县职工球类、棋类等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6、认真巩固体育工作成果,珍惜“全国体育选进县”荣誉,充分利用两馆一中心的设施功能,开发项目,深挖潜力,促进体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       奖励

        每年评选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年终进行表彰奖励。为国家争光,在省运动会、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上夺牌的运动员实施重奖。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消除各地区的语言隔阂,使我县的语言文字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普通话持证上岗工作

        所有19541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公共服务行业人员都必须持合格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对今后招录新教师,必须把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作为录用的必备的条件之一。

        二、普通话成为工作语言工作

        全县各机关单位、学校、公共服务行业,要把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县语委要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到各单位对运用普通话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把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单位或个人,分别予以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工作期间不说的人员,要让其待岗参加普通话培训。教师要带头说普通话,学生在校期间也要说普通话,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

        三、普通话比赛工作

        每年9月份第三周,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做好这项工作,县语委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全县普通话比赛,举办一次全县中小学生普通话比赛,各单位也要分别举办一次普通话比赛。

        四、社会用字工作

        各机关单位要提倡工作人员写规范字,教师要成为书写规范字的榜样,要求学生都要书写规范字,自觉养成写规范字的好习惯,学校要把要求教师、学生书写规范字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每年5月份,举办一次全县中小学生书法比赛。

        每年9月份,县语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社会用字来一次大清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

         

         

         

         

         

         

         

         

         

         

         

         

         

         

         

         

        关于学校法制工作的管理规定

         

        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原则,以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学校应当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研究部署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应当每学期专题研究一次法制工作,要有会议记录。

        二、  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设立主管法制工作的副校长,应当设立法制办(或处),法制办的职责应当入镜上墙。

        三、  学校干部、教师应当系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每年应当参加法律培训两次,培训和自学时间不年少于40个学时。

        四、  各中小学应当开设法制课,每两周一节法制课。做到教学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

        五、  各学校应当制订学校章程,将各项管理制度打印汇编成册,并抓好落实。

        六、  学校应当做好法律宣传工作,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阜城县教研室工作制度

         

        一、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行政法规及本单位的一切制度、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用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

        二、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年用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中小学,进行调查研究,和学校领导、教师共同探讨教育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教师服务,为教学服务。

        四、办事认真负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自己职责内的事或上级交办的事,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拖拉,不推诿,形成高效率、快节奏的工作作风。

        五、在工作中要做到四勤:脑勤、手勤、腿勤、嘴勤、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每次活动,事先有计划,事后有总结、汇报。

        六、主任、组长要起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工作中要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使教研室工作协调一致,形成以盘棋。

        七、工作时间,不办理私事,不搞影响他人工作学习的活动。

         

         

        阜城县教育学会章程

         

        第一条 阜城县教育学会是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教育学会的分会,是全县教育教学研究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二条 本学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组织广大教研工作者,研究教研理论,开展学术活动,为全面突进素质教育,发展我县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学会的主要任务

        1、开展群众性教科研活动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为教育行政部门献计献策。

        2、举办全县规模的学术活动,组织中小学教师开展优质课教学观摩、论文评选、传播课改信息。

        3、积极组织中小学教师文化、业务培训活动,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文化知识水平。

        4、努力完成市教育学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 凡热心教育、科学事业、热心教育学会工作、学术活动的教育工作者,承认本学会章程,经本人申请,经本学会批准,积极参加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即为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优先参加本学会组织的学术活动,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2、义务:遵守本学会章程,缴纳会费,积极从事教科研活动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积极撰写学术论文

        第六条 本学会实行理事单位制。理事由理事单位推荐理事候选人,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选举名誉会长,正副会长和政府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七条 本学会设秘书处,为经常的办事机构,负责本学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教研室。

        第八条 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教育行政部门自助、会员会费、团体及个人捐赠。

        第九条 本学会章程修改权属本学会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本学会常务理事会。

         

         

         

         

         

         

         

         

         

         

         

        阜城县教研室

               

         

        一、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教育事业,用于创新,做教师的表率。

        二、有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素养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运用科学的方法开展研究;具有一定的指导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态度。深入基层,不仅仅要听课、评课,还要努力做到讲课、说课、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四、组织多层次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五、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课外活动,努力实施素质教育。

        六、组织对学科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评估方法的改革;组织研究教研课题的申报、评审、鉴定、评比及成果推广工作。

        七、熟悉全县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情况,并及时掌握新动向、新情况,指导全县本学科教学及研究工作,做好局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八、认真严格遵守和执行教体局和教研室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阜城县教研室学习制度

         

        一、        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理论和教学改革方面的先进经验、上级规定的学习内容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等。

        二、        学习方法“采用”四结合“的学习方法,即:集体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学习与配合中心工作相结合,学习与本职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习要有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

        三、        学习时间:每周的周一上午。由教研室组织集体学习,学习内容适时而定,其他时间自己有计划有目的地学习。

        四、        学习要求:学习要保证时间,保证人数,精心组织,学习态度要端正,注重效果,达到全员提高理论水平、政治水平、业务水平的目的。

        五、        检查方法:教研室每月检查一次政治业务学习情况,视情况予以表扬与批评。

         

         

         

         

         

        阜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规范学校校务公开,增加校务公开的透明度,促进我县学校依法办学、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实现教育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最大程度共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突出重点,确定校务公开内容

        校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将重大校务以及社会普遍关心、群众反映强烈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家长利益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十项:

        1、管理制度与工作规则。包括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教育教学、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2.财务收支。包括学校财务审批制度、年度事业费预决算、上级拨款、社会捐资、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奖教奖学、超工作量补贴分配方案、公务费、修缮费、购置费等经费使用情况,及其他支出情况。

        3.学校工程建设、修缮项目及设备、大宗物品、教材、图书等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工程进度、工程量增加、实际工程量、工程施工验收情况,工程预决算全过程情况等。

        4.对外经济合同。

        5.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各项制度、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教师绩效工资发放、人事调整方案、计划生育管理、教职工出勤情况,职称评聘、奖惩、年度考核、晋级晋职、选先评优、教师调动等有关管理制度、政策、实施方案以及结果。

        6.学校收费。包括收费政策、项目、依据、标准、范围,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等以及学生代办费收支、寄宿生伙食费收支情况。

        7.招生情况。包括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事项查处结果以及服务片区划分、享受照顾录取的政策规定和学生名单以及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比例、收费标准和采取办法等。

        8.奖惩情况。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及名单情况,学生干部、学生评先评优的条件、名额分配、评选程序、推荐名单、评选结果及奖励办法。

        9.校内人事。

        10.对教职工及学生重大违规违纪处理情况。

        二、不断探索,创新校务公开形式

        1、校务公开的形式应本着实效、方便、灵活多样的原则,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不同形式。各学校应通过职责确定和制度建设等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并形成长效的实施途径。具体如下:

        1)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校务公开意见箱、校外收费公示牌,并公布监督电话,作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2)定期召开教代会、情况通报会、家长(社会)联系会等,建立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的多种形式。

        3)在内部资料、校刊、校园网、广播电视等校内外媒体发布。

        4)定期召开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会议。

        5)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除以上形式外,还可以采用发送书面通知、信函或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等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2、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实行"对比公开""必须公开""过程公开""点题公开""网上公开"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校务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1)学校管理制度与学校工作规则。以校园网、公告栏(墙报)或相关文册为主要方式公开,原则上根据制度内容或事项涉及时限、范围提请相关会议审议,并做好书面记录。

        2)大额度的财务收支和学校财务收支季度、年度会计报表。要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形成会议记录,按照表格规定形式以公告方式公开。

        3)教师绩效工资的核定要按着制定的方案,经校委会、教代会审议通过,形成会议纪要,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后确定无异议后发放。

        4)校舍建设及采购项目。根据工程进度实行全过程公开。

        5)领导班子廉政情况。主要经由教代会审议,结合财务报告及计划编制来实施,形成相关决议或会议纪要。

        6)校内人事。经校党政会审议后形成会议纪要,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并通过公示栏(墙报)、校园网等方式公开

        7)学生信息。根据事务轻重缓急分别提交教务处或校行政会审议,适当时召开家长会或家长委员会,通过公开栏(墙报)、校刊、校园网等方式公开。

        8)学校收费。根据上级收费政策规定制作"收费公示牌"在学校门内外进行收费公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代收作业本费和中考报名费外其余未经批准的强制性收费均为乱收费。高中阶段学生超出收费证外的收费均为乱收费。

        9)招生情况。通过家长会、家长委员会、校长热线电话(信箱)、公开栏(墙报)、校刊、校园网等方式进行公开。

        3、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群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要纠正只公开结果的做法,实现由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的转变,公开内容由不规范到规范的转变。校务公开栏要设反馈结果栏目,将上期公示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在反馈结果栏目中进行公布,做到有公示、有回音、有结果,取信于民。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校务公开效果

         1、学校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及时部署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成员由学校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指定专人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

         2、学校建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校党组织负责人(或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由学校的党、政、工、团、教师等代表组成,切实开展监督活动。

        3、学校各部门将其职责范围内应该公开的事项提交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对各部门提出的公开内容进行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开。同时将公开内容报局纪检股备案。

        每项(次)公开后,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要及时答复,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整改意见及结果要再次公开。

        4、学校应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的时限,分别实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严格遵循固定性工作每学期公布一次,经常性工作每月公开一次。每月上旬公开上个月应公开的内容,每个事项公开的时间不少于15天。其他事项据实发生、及时真实公开,做到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预见性、决策性工作提前公开,连续性工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5、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学校自查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局将实行每月一抽查,每季一普查,每学期一评比的办法,结合开学初收费检查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提高校务公开的实际效果。加强校内监督,要采取向师生员工通报校务公开情况,建立各种会议制度,及时收集教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开展民主评议等办法进行内部检查监督或考核评估。学校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各学校要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学校的综合评估体系,作为学校评先评优的重要评估内容。县教体局将建立校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执行本规定不力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当年学校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主要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在校务公开和校务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阜城县教育体育局

        学校基本建设“七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尽快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共同监督的学校基本建设机制,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中的廉政工作,预防腐败,保证学校基本建设质量,依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在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推行“七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衡纪字〔201349号)的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务透明、政策公开、准确及时为基本要求,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为管理手段,坚持公开、公正、依法办事,将有关工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预防建设领域腐败的发生,确保我县学校建设工作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阜城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白识军 局 

        副组长:赵景禄 副局长

          员:王  浩 项目办主任

        魏晓华 计财科科长

        刘云起 纪检科科长

        王连瑞:项目办科员

        三、责任主体和实施范围、时间 

        实施“七公开”的公开主体单位是阜城县教育体育局;“七公开”的责任主体是阜城县教育体育局;公开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白识军;“七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是白识军。实施范围为201411日以后开工的新建、改建项目,必须按照“七公开”要求公开“七项内容”。

        四、实施内容和要求

        1、学校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建设计划的公开

        学校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建设计划的编制,要坚持公开论证和科学评估制度,规划编制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建议权。 

        公开主体:阜城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内容:年度学校建设计划。 

        公开方式:办公场地公开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收到计划后七个工作日至工程完工。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监察局。

        2、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公开

        向广大农民群众公开学校建设项目,补助政策和建设资金筹集方式,使广大农民群众对学校建设资金筹集方式、补助标准心中有数,做到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公开透明。

        公开主体:教育体育局。

        公开内容:学校建设项目资金筹集方式、补助标准。

        公开方式:办公场地公开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监察局。

        3、招标过程公开

        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从勘查设计、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到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达到招标标准的都必须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落实“招标人自主招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招标人自行定标、政府依法监督”的原则,充分保证招投标行为的公开、公正、公平。

        招标公告公开

        公开主体:教育体育局。

        公开内容:项目立项批复、资金来源、工程概况、工程量简介、招标机构、招标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开方式:办公场地公开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招标文件发售前公示七天。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监察局。

        评标结果公开

        公开主体:教育体育局。

        公开内容: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公开方式:办公场地公开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评标后,公示七天。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监察局。

        4、施工过程管理公开

        学校建设项目法人、现场执行机构、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科学组织,规范施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公开主体:教育体育局、现场执行机构。

        公开内容:工程概况、资金来源、施工许可、进度计划、质量举报电话;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及现场负责人,

        公开方式:施工现场公示牌。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施工期。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监察局。

        5、质量监督公开

        学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落实“企业自检、专业抽检、法人管理、社会监理、设计监控、政府监督、行业监管、群众参与”的“八位一体”质量保证体系,项目法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从业单位都必须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由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并接受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

        公开主体:质量监督机构。

        公开内容:质量监督机构名称、现场负责人、阶段检查结果。

        公开方式:现场公示牌等。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监察局。

        6、建设资金使用公开

        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计量支付程序,注重时效管理,杜绝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财务管理。

        7、竣(交)工验收公开

        工程竣(交)工验收是工程交付使用的重要环节,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工程竣(交)工验收,严格按程序办事。

        公开主体:教育局。

        公开内容: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名称、验收组织机构、工程质量等级、工程决算等。

        公开方式:办公场地公开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公示十五天。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县监察局。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实施学校基本建设“七公开”要形成“政策透明、制度公开、要求明确、管理有效、监督到位”的长效机制,实施时要着力抓好以下环节:

        1、明确责任

        在实施学校建设“七公开”的过程中,各责任主体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每一个环节都要按照六项内容和“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完成”的要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监督到人,切实做到思想统一,分工明确,领导有力,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2、组织实施

        学校建设涉及的有关行部门和各从业单位对本方案中明确的公开工作应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同时,要定期召开会议,并在每月1日前以“七公开”领导小组文件形式,将“七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建议报市局。建立起规范的工作台帐,保存实事工程中的原始内业资料集影像资粮。准备好网络、公示栏、公示牌等公开载体。

        3、监督检查 

        公开主体单位要虚心接受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督检查,使其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建设“七公开”的落实情况和薄弱环节。对措施不到位的,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阜城县教育体育局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率、保养完好率,制定本制度。

        一、用车实行派车制。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上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和紧急公务用车,个人单独出差不携带超重物品原则上不派车。各科室因公用车,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特殊情况除外),办公室经分管局长同意后,负责调度。

        二、加油实行油券制。车辆加油严格按制度执行,实行定点加油,由驾驶员到办公室领取油券,特殊情况需加油须由出差人员及驾驶员共同签字,分管局长审核后方可报销。

        三、洗车费用按月结算。

        四、严格控制租车,因公确需租车外出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说明,由办公室报经局长同意,方可租车。

        五、驾驶员要做好车辆出行前有关工作安排,车辆要提前到场,提前加油,做好必要的保养。

        六、车辆要定点维修,注意节约检修费用。车辆检修500元以内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长同意;500元以上必须经局长批准。车辆检修费用由办公室证明,财务主管人员审核,局长批报。在执行任务中需购置零件,由随车人员证明,拿回旧零件,方可报销。

        七、各种过路(桥)费由经手人和相关人员签字,随出车单及时报销。

        八、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文明行车,礼貌待人。行驶时要注意力集中,保证车辆安全运行,注意节约汽油,按时正点抵达目的地,保证公务正常履行。车辆必须入库存放,如因车辆未入库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驾驶员自负。严禁酒后开车,如因饮酒影响公务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

        九、驾驶员不出车时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得私自出车,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造成后果一切自负。平时要勤检查,做好保养维修,保持车辆整洁。按时办理好所驾驶车辆的年检、养路费、保险等手续。

         

         

         

         

         

         

         

         

         

         

         

         

        阜城县教育支付中心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我县教育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各学校财务管理及收费工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  学校各项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劳务、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第四条  实行月报帐制,原则上每月25日前(每周二、四)报销业务支出,未经批准,学校不得突破下达的年度经费预算。因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应追加的学校经费预算,由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追加,各学校不得突破追加的支出预算。

        第五条  各学校报账员负责对原始凭证(财政收据或税务发票)进行预审,并按一般预算支出科目进行归类。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要素齐全,要求粘贴整齐,原始凭证需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必须齐全。报账时,由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收支票据进行核实,核实后再予以支付。

        第六条  县教体局负责统筹安排全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兼顾不同规模、不同区域学校运转的实际,侧重于规模小、办学条件差、地处边远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保证该类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需要。

        第七条  对于学校部分日常用品,如:笤帚、簸箕、白纸、复印纸、粉笔、备课本等进行招标采购,每学期各有关学校按需提前申报购买物品数量。

        第八条  对于学校在1000元以上的购置或维修开支,填写项目实施(或购置)申报表,经审批后实施、审核验收后报销。原则上1000元以上购置或维修等必须转帐。

        第九条  有预算外收入的学校,全部缴入县财政局综合股,实行“收支两条线”,按财务审批手续进行收支。上级规定的代收费,如考试考务费、作业本费等纳入教育支付中心集中管理,严禁各学校直接坐支,严禁各学校设立帐户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  日常支出的单项管理:

        试卷费:学生学期或月结小测等试卷由教体局有关股室进行考核评估后实行统一购置,限定数量、金额等。

        差旅费:因公出差,必须如实填报差旅费报销单,根据出差地点、区域,每天补助30-80元,不再报销餐饮费。公务租车,需提供原始详细清单,包括出差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等(外出参加培训的,需附有上级培训通知或文件)。

        打印费:需提供原始详细清单,包括时间、事由、经办人、金额等。

        日常开支:每月固定支出的水、电、电话费、报刊费等费用,无特殊情况,均需当月或次月报销,否则不予报销。报刊费要核定订阅标准数量和最高限额。

        临时用工及工资管理:每学期初(开学前)各有关学校报所需临时工(门卫或保安人员)、代课教师数量及名单,并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工资标准,待局审核后签订用工协议,下月初发放上月工资,不得拖欠。

        补助及津贴的发放与管理:不得乱发补助津贴及奖金,对于确实需要发放的补助及津贴,每学期初上报各种补助预算(项目、涉及的有关人员、标准及金额),待局审核后发放。

        第十一条   各学校将财务收支情况应定期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二条  各学校均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县教体局监督并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每月计财股(支付中心)有关人员对所有学校的账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不定期到有关学校对报账事项进行核实和调研,对1000元及以上的项目支出逐项审计,对1000以下的项目支出抽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问题比较严重的报请有关领导,对当事人给与警告或相关处分。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