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处罚文号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备注 |
1 | (阜)食行罚决(2017)第1002号 | 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 阜城县文赞牛肉板面 | | 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 罚款、没收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自动履行 | 阜城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3.29 | |
2 | (阜)食行罚决(2017)第1001号 | 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 阜城县魏贝贝牛肉店 | | 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 罚款、没收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自动履行 | 阜城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3.29 | |
3 | (阜)食行罚决(2017)第1003号 | 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 阜城县景逸酱菜馆 | | 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 罚款、没收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1、没收扣押物品;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自动履行 | 阜城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3.20 | |
4 | (阜)食行罚决(2017)第1005号 |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 尚增军 | |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 罚款 、没收 《《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 罚款、没收 罚款人民币1500元。 | 自动履行 | 阜城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4.6 | |
5 | (阜)食行罚决(2017)第1006号 | 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 阜城镇牛肉板面 | | 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 罚款、没收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没收 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自动履行 | 阜城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3.25 | |
6 | (阜)食行罚决(2017)第1007号 | 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 阜城县书金板面小吃部 | | 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 罚款、没收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1、没收扣押物品; 2、罚款人民币8000元。 | 自动履行 | 阜城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