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申报农场必须是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且被评定为市级示范农场的时间不少于1年,经营年限不低于3年。
二、申报资料
(一)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书
(二)证明材料(家庭农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身份证明,法人代表个人征信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四)基本情况介绍(农场从业人员、生产类别、规模、技术装备、经营状况、家庭收入及与之对应指导服务的专业辅导员或农技员等);
(五)2021年、2022年的会计报表或财务收支记录;
(六)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及土地流转明细表;
(七)“三品一标”认证使用和注册商标相关证明(复印件);
(八)生产技术规程、标准、相关制度等;
(九)2021年、2022年农业生产投入品采购和使用情况记录;
(十)生产经营主体认定认证追溯挂钩审核表(非粮食类提供)
(十一)获得各级奖牌、特色农产品,驰名、着名商标等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期限
2022年9月13日前,将上述申报资料胶印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409室,同时提供申报资料电子版(PDF格式)。
联系人:高立建
联系电话:13785897828
附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书(式样)
阜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