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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阜城县委党校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阜城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年02月28日 有效性:有效

        中共阜城县委党校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现将中共阜城县委党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的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所有信息发布都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再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二是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是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在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一是公开内容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二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业务工作还不熟悉,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人员经常变动,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难度,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工作落实还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拓展公开内涵。继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深化政策解读制度落实,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深化基层政务公开。继续深化公开内容,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共信用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

        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程序以及监督保障等工作规范和措施,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细化制定考核细则,促进全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三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为建设服务型党校提供重要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