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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城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故城县民政局 时间:2021年05月26日 有效性: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民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把政务公开应用到全县民政工作中去,为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使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县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为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我局配备了专用电脑、打印机、服务器接口等设备用于民政领域的信息公开。实现政务公开的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设备落实,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和任务。

        (二)强化工作落实。今年以来,我局认真传达省、市、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新《条例》及省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对照新《条例》,结合在政务公开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工作。

        (三)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一是要求有关股室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完善。二是为保障群众及时查看了解民政服务领域信息,细化任务内容,确保民政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更新。及时对工作动态、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相关政策变动、发放情况及时更新。增添故城民政公众号,发挥了“窗口”和服务平台的作用,为群众了解民政相关工作提供了平台。

        (二)规范运行情况。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任何泄密行为,没有在政务信息公开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没有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信息义务收到举报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条例》基本原则,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民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使之成为民政领域工作的习惯和常态,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并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加强民政局信息公开和政务管理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民政预决算、民生政策的实施、建议提案办理;做好民政政策文件的公开。

        (三)进一步完善人员队伍和平台建设。在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做好信息公开专业性人才的培养以及信息公开专业化队伍的建设。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缺乏专业性人才。人员紧缺,缺乏对政务信息公开专业、娴熟的人员,信息公开的专业化存在短板,加强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

        (二)信息公开规范性不够。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难以做到规范性公开,下一步把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科学性、全面性进一步提高。

        (三)公开的便民性不够。县民政局虽在政务公开信息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市民群众的需要,下一步加大力度,利用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