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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城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故城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年02月19日 有效性:

        故城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故城县人民政府户门网站下载(http://www.guche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故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故城县郑口镇康宁路11号,电话:0318-532263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故城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和《规定》,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以工作实效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作出贡献。

        (一)主动公开进一步夯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十四五”规划、机关职能、防疫政策、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权责清单各重点领域依法公开事项等信息;依托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现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实现信息即时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有效沟通交流,做好疑问解答和便民指引,持续提高办理质量和服务实效。2021年,我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已答复17件(含上年度结转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2件,均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认识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第一平台,建立长效机制,统筹协调栏目拓展。组织并督促各领域认领相关栏目将制作、获取、留存的各类信息及时发布,确保平台利用性,充分保障能够准确检索相关信息,满足人民群众及时掌握、了解有关切身利益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县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3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18.8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但与省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公众获取知情权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不足和薄弱之处,主要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还不够深刻、对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对平台信息技术的掌握和运用的专业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另外,受政府机构改革影响,相关部门及乡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调整较频繁,人员不够稳定,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下步,我县将持续高度重视并继续完善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在提高县政府办公室法规科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基础上,强化对各乡镇、县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明确各乡镇、县直部门按要求确定分管领导、工作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准确性及工作人员的稳定性。二是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加强政策学习,做到深入理解,灵活运用。三是增进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对各部门及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进行更新,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透明、高效。四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与上级部门紧密沟通联系,做到准确细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