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撰写。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故城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che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故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在助力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及时发布助力经济发展省市县三级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文件,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飘窗置顶,在政务新媒体置顶;常态化更新发布机关机构信息、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活动和重大活动重大会议510条,规范性文件5篇,政府文件28篇,建议提案结果办理28条,疫情防控政策300余条;印发政府公报4期发放县直各单位,并在公共场所向广大群众公开,共计120多处;回应群众关切130件,涉及公共问题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发布,发布规范性文件解读5篇,发布国家、省宏观解读文件20余篇。积极开展多形式政策解读工作,其中我县报送《集成式“审批套餐”》漫画形式政策解读,在省2022年政策解读创新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得人气奖第三名。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坚持依法依规,便民用情开展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拓展申请渠道上,一是提供网络便民,在县政府网站首页添加网上申请渠道,填写资料提交即可实现不跑腿、不花钱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二是提供咨询便民,1个县级便民大厅、主城区13个社区管委会、1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65个重点村级便民服务站,均建设完成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为人民群众提供就近咨询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在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我办按照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依法依规认真用情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全年县政府本级共受理依申请12件,12件办结,并从来筛选经典案例上报省政务公开办。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栏目和内容建设保障。规范运维政务新媒体,并依托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活动重大会议和政策解读。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目前建设完成1个县级便民大厅、主城区13个社区管委会、1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65个重点村级便民服务站的政务公开专区,着力发掘乡镇、村庄、社区在基层政务公开中的基础作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办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13 | 1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9 | 0 | 0 | 0 | 0 | 0 | 9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成效明显,但与上级要求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解读内容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针对以上短板和不足,我办将持续加强推进提升,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深入学习掌握政务公开知识,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引导正确行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加强审核把关,督促文件起草单位不断丰富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打造公开透明、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策解读“网红样板”,激励引导全省政府系统加大重大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力度,提升解读质量。11月2日,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了2022年“河北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我县报送的《集成式“审批套餐”》漫画形式创新解读在此次评选活动中获得人气奖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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