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局主要职责
对全县公安队伍建设进行管理,研究部署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依法立案办理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恐怖案件的侦查工作,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事件,管理社会治安;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
二、科室职责
指挥中心:负责全县110 报警台“接警”工作,协助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及重大案(事)件,承担反恐指挥中心职能。
刑事警察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治安警察大队: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派出所、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指导、参与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
经济保卫大队:依法监督、检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户政科:负责全县的户口管理、计算机人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人口系统、身份证制发、相关户籍信息变更的上报审批等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侦破《刑法》规定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
巡特警大队:负责接收110指挥的“处警”工作,负责县城的治安巡逻,负责处置突发性事件等工作。
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维护网上公共秩序,保障信息网上安全。
信访科: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工作,负责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
派出所:负责辖区基层基础、治安防范,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查处治安案件和案情简单的刑事案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