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景县公安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上级要求,景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强化领导,建立机构,夯实基础,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也相应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确保了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明确部门管理责任,制定相关管理规范,不断强化信息发布管理。各项措施保障《条例》施行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信息安全。
(二)做好工作规划,强化业务培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早谋划早部署,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落实,景县公安局结合实际,组织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各种有关业务学习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分层次对局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注重公开时效,增强公开效果。根据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求,从工作实际出发,在景县公安局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不断对栏目进行改版、充实和完善;对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相关文件材料,及时进行梳理、审核、上传,及时更新景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内容,使群众能方便、快捷地了解到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公告公示类,工作动态类。
(二)公开形式:1、互联网。通过景县公安网发布;2、新闻媒体。和衡水晚报、景县电视台、河北法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合作。3、其它公开方式。利用禁毒宣传日、宪法宣传日、110宣传日、安全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电子显示屏发布便民、防范等警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内容:景县公安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公安警务工作中的队伍建设、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户政管理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等方面内容。
(四)主动公开数量:2018年,景县公安局在景县公安网共公开警务信息620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858条,微博发布35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未接受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未收取任何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基础有待夯实,部分民警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仍停留在传统警务模式上,工作方法相对单一,工作受众面较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仍需完善; 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方式和和渠道有待拓宽。
(二)改进措施
1.创新工作方法,注重通过新媒体、新平台扩大公开信息知悉范围,使公众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2.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注重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等新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出特色,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3. 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质量。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于属于主动公开范畴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予以公开,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积极主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