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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景县防御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景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09年11月2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景县防御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景县防御水旱灾害应急预案

         

        一、 总则

        防汛抗旱是关系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和抗洪救灾的义务。

        为使我县在遭遇洪水和严重旱灾时,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水旱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并根据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景县防御水旱灾害应急预案》。

        我县抢险救灾的指导思想是: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认真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调度,统一指挥,令行禁止,全面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把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概况

        全县辖16个乡镇,848个行政村,总人口50万人,总面积1183平方公里,耕地119.31万亩,低洼易涝地8处,即:赵桥洼、杨院洼、连镇洼、冷家洼、朱河洼、温城洼、第十洼、广川洼,总面积12.4万亩。

        我县地处北温带东亚季风区内,多年平均降雨量540.4毫米,多年平均温度12.5,历史上最高气温41.9。最低气温为-23.9,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300毫米。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决定了我县旱涝灾害交替发生,防汛抗旱也就成为我县长年的艰巨任务。

        我县境内有行洪、排沥河道3条,流经我县东部界河南运河属南运河系,黑龙港流域内的清凉江、江江河两条排沥河道属南排河系。南运河设计行洪能力为250m3/s,清凉江排沥能力524 m3/s,江江河排沥能力112 m3/s

        三、防汛与抢险

        (一)南运河

        1、准备阶段:在县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下,各乡镇、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汛前要做好各项防汛准备,按防汛责任制要求做到思想、组织、工程、物料、措施五落实,各乡镇在每年615日前将准备情况报县防汛办公室。

        2、戒备阶段:当行洪河道主河槽过水小于100 m3/s时,沿河五乡镇应组织汛工上堤昼夜防守,注意水情变化,并随时上报。

        3、警备阶段:当行洪河道过水流量在100-200 m3/s或主槽漫溢上滩时,沿河五乡镇进入警备状态。做好一切防守准备,堤防每2公里搭一个临时汛棚,电力部门负责接好照明线路,安排照明设施;电信部门拉好临时电话专线;粮食部门负责调运食品。汛工昼夜注视水情变化,监视工程情况,防汛物料上堤,每处险工隐患处备好桩木、草袋、编织袋等抢险物料。

        4、防守阶段:当行洪流量大于200 m3/s或接到上级或上游通报,水位将继续上涨接近保证水位(四女寺闸下21.82,安陵闸下17.52)或可能发生险情时,沿河五乡镇进入紧急状态。包河领导和抢险队上堤昼夜值班,重要堤防两米一人,一般堤防五至十米一人,每处险工段保证100-300人防守,加固堤防,特别要处理好穿堤涵洞,防止出现险情。抢险预备队随时准备抢险,沿运河群众做好安全避险准备,武装部做好抢险救生准备。

        5、抢险救生阶段:河道流量接近250 m3/s时,报请漳卫南管理局,将流量控制在250 m3/s以内,当河道水位超过保证水位或流量超过安全泄量或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时,全县进入抢险救生状态,人员、物资、抢险、救生由县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按分工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和就地避险准备,一旦失事立即转移。武装部和快速抢险队立即投入抢险救生,力争做到不死人或少死人,财产少受损失,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受灾范围。

        (二)江江河

        江江河是我县境内唯一排沥河道,原设计标准为五年一遇,设计排沥流量为112 m3/s,经多年淤积,现排沥流量下降为80 m3/s,仅三年一遇,遇大暴雨和上游(故城)来水,极易造成洪涝灾害。为确保安全度汛,主要措施:

        1、随时向市防汛办了解汛情、水情,并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搞好工程调度。

        2、各乡镇在汛前要全力以赴疏通河道,清除障碍,确保各乡镇支渠与县级干渠贯通,县级干渠与江江河贯通,遇大暴雨时,要及时组织群众进行排水,争取在上游水到来之前把境内沥水排入江江河下泄,坚决杜绝河里无水地里淹的现象发生。

        3、遇特大暴雨时,县、乡包乡、包村干部,要全部上岗到位。江江河流经乡镇要组织沿河干部群众进行巡查,确保江江河排水畅通,并组织群众重点搞好学校、敬老院、企业及低洼地村庄等重要场所的排水,并做好人员物资转移准备。

        4、遇有上游洪水和特大暴雨同时发生时,全县进入紧急状态,组织动员全县人民抗洪抢险,把广川、龙华、留府一带的沥水分流到清凉江,刘集、连镇一带的沥水通过小洛河下排,上游洪水保证沿惠民渠、江江河一线下泄,最大限度缩小受灾范围。

        5、全县8大洼所在乡镇要组成由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排涝工作领导小组,在汛前要疏通排水出路,备好机排设备,遇特大暴雨,排水口与县级干渠发生顶托时,组织群众挡坝进行机排。

        四、抗旱与救灾

        1、农业、气象、水务部门要做好旱情预报,及时将灾情发展情况及未来天气、土壤水份、水资源等预测情况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报告。

        2、重大旱灾发生时,必须坚持“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首先要保证城乡居民和边远乡村群众的生活用水。

        3、水务局要在打井、配套、供水环节上制定措施,在凿井机械,提水设备、供水管道等方面提供应急服务,并积极寻找水源,最大限度的减轻旱灾损失。

        、组织机构

        1、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成立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委书记任政委,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任副政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农工委书记和政府各位副县长及县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办、政府办、水务局、农业局、网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广电局、县社、气象局、电力局、石油公司、统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常务副职为成员。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兼任。

        工作分工: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政委、指挥长对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农工委书记和县政府主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主持日常工作。农工委书记负责内地防汛除涝工作,负责机井安全度汛,县乡级渠道的清障和桥闸涵的维护,确保安全度汛。主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负责南运河防汛工作。包沿运河乡镇的县级干部负责本段内运河左堤的汛前检查、各种隐患的处理加固、汛期抢险人员的组织、抢险物资的落实以及险工、险段、险情的处理。分包其它乡镇的县级干部负责所包乡镇的机井安全度汛,并负责所包乡镇的内地除涝、县乡级渠道和桥闸涵的安全度汛。

        为加强对城镇防汛工作的领导,成立景县城镇防汛工作指挥分部,由主管城建工作的政府副县长任指挥长,政府办一名副主任、建设局长任副指挥长,景州、龙华、广川、王瞳、洚河流、王千寺、杜桥、安陵、北留智、庙镇十个乡镇的镇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镇的防汛除涝、工程设施检查、维修,排水沟渠、管道的疏通、机关、工厂、学校与居民区度汛设施的完善、措施的落实及发生险情时居民的避险安置等工作。

        2、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分部:

        各乡镇的防汛抗旱工作,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负总责。成立乡镇防汛抗旱指挥分部,遇有灾情,由书记、乡镇长坐镇指挥调度,并保持与县指挥部联系。乡镇领导干部分片包村,落实防汛抗旱目标责任制。

        3、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组的组成与职责

         (1)综合组。由水务局、建设局、气象局的主要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综合组组长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及时了解掌握度汛工程运行情况及雨情、水情、旱情、气象等情况,并负责制定抢险救灾方案以及抗洪物资、抢险队人员的指挥调度方案,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通讯联络组。由网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的主要领导和技术骨干组成。网通公司经理为组长,负责全县防汛通讯畅通和确保指挥部成员随时随地通讯联络。汛情紧急时,负责架设临时有线电话,无线信道紧张时,停止一切与防汛无关的手机通讯,优先保证防汛工作的通讯畅通。

         (3)后勤物资组。由粮食局、县社、石油公司的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县社主任为组长,粮食局、石油公司的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负责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购置、筹措、供应等工作。

         (4)交通运输组。由交通局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负责防汛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集,道路的抢修和物资运送。

         (5)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和广播电视局业务骨干组成。县宣传部副部长任组长,负责水利法规和防汛抗旱知识的宣传,发布防汛救灾有关信息和紧急情况下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收集整理防汛救灾工作情况并搞好宣传报送。

         (6)卫生防疫组。由卫生局、疾控中心、县医院的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其它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及灾民的救护医疗和药品供应、食品卫生、防疫灭病等工作。卫生局负责组织30人的医疗队,登记造册,随时听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遣。

         (7)治安保卫组。由公安局一名副局长牵头,抽调有关股室和基层派出所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对破坏水利设施案件的查处和抗洪期间的治安工作。

         (8)救灾小组。由民政局、农业局、统计局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农业局、统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负责灾情统计上报、救灾款物等筹措、发放,捐献款物的登记、灾民安置、灾后生产恢复等工作。

         (9)资金筹措组。由财政局、发改局、农行等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财政局局长任组长,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的筹措、争取、监督使用等工作。

         (10)行业防汛抗旱。各行各业的主管部门,都要建立防汛抗旱组织机构,除完成好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外,同时要做好本行业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六、附则

        1、制定、修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水务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修订,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