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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七、十八批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来源: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有效性:有效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景县水利局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九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转用你单位位于广川大街以南、惠民河东侧国有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转用单位国有土地0.7975公顷(其中林地0.7253公顷、农村道路0.0366公顷、坑塘水面0.0075公顷、未利用地0.0281公顷)。

        三、补偿标准

        征收国有农用地按规定不涉及征地补偿费用。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征收国有农用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员。

        社保措施:征收国有农用地不涉及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你单位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三里铺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九批次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广川大街以南、惠民河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51公顷(全部为坑塘水面)。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0949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九批次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广川大街以南、惠民河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257公顷(其中林地0.0248公顷、坑塘水面0.0009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4781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三里铺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九批次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广川大街以南、惠民河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61公顷(全部为坑塘水面)。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13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九批次10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广川大街以南、惠民河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07公顷(全部为林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0131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九批次1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广川大街以南、惠民河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4590公顷(其中耕地0.0105公顷、林地0.4479公顷、沟渠0.0006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8.5374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九批次13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广川大街以南、惠民河东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237公顷(其中耕地0.0015公顷、林地0.0222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4409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景县水利局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十一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转用你单位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东西两侧国有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转用单位国有土地3.5660公顷(其中耕地0.0827公顷、园地0.3118公顷、林地2.3694公顷、农村道路0.0119公顷、沟渠0.0613公顷、河流水面0.7289公顷)。

        三、补偿标准

        征收国有农用地按规定不涉及征地补偿费用。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征收国有农用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员。

        社保措施:征收国有农用地不涉及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你单位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西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147公顷(全部为林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273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树德屯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西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282公顷(全部为林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杜桥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5246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杜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张志亮          联系电话:15603189020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树德屯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西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0790公顷(其中耕地1.0786公顷、农村道路0.0004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杜桥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20.0694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杜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张志亮          联系电话:15603189020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东门里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3975公顷(其中园地0.9402公顷、林地0.4396公顷、未利用地0.0177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25.6643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景县水利局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十二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转用你单位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东西两侧国有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转用单位国有土地1.0394公顷(其中耕地0.4197公顷、林地0.5268公顷、未利用地0.0929公顷)。

        三、补偿标准

        征收国有农用地按规定不涉及征地补偿费用。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征收国有农用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员。

        社保措施:征收国有农用地不涉及落实社会保障费用。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你单位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十二批次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西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910公顷(其中耕地0.6814公顷、林地0.0015公顷、农村道路0.0081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2.8526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十二批次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西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303公顷(其中耕地0.0397公顷、林地0.4902公顷、农村道路0.0004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9.8636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十二批次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西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88公顷(其中耕地0.0538公顷、林地0.0001公顷、农村道路0.0049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093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十二批次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西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621公顷(全部为林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1551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树德屯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十二批次3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西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7344公顷(其中耕地2.4893公顷、林地0.2264公顷、农村道路0.0187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杜桥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50.8599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杜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张志亮          联系电话:15603189020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树德屯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十二批次4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西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901公顷(全部为耕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杜桥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7.2559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杜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张志亮          联系电话:15603189020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十二批次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234公顷(其中耕地0.0579公顷、林地0.0511公顷、未利用地0.0144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2.2953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十二批次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429公顷(全部为耕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4.518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十二批次6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467公顷(其中耕地0.1464公顷、农村道路0.0003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2.728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十二批次7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990公顷(全部为耕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3.7014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十二批次8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88公顷(全部为耕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163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关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景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十二批次8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兴大街南、惠民河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898公顷(全部为耕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Ⅰ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6703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5075878666

              景县人民政府

           2022年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根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八里庄西集体据景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留智庙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留智庙镇海伟路南,海伟西路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5016公顷{其中农用地0.5016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0.5016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0 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经与八里庄西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9.0288万元。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821日至2022年825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景县人民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722日起至2022年820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孟宪生                联系电话: 18561140780

        景县人民政府

        2022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根据景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八里庄东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留智庙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留智庙镇海伟路南,海伟西路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3291公顷{其中农用地0.3291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0.3067公顷、农村道路0.0224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0 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经与八里庄东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5.9238万元。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821日至2022年825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景县人民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722日起至2022年820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孟宪生                联系电话: 18561140780

        景县人民政府

        2022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根据景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八里庄东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留智庙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留智庙镇海伟路南,海伟西路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5023公顷{其中农用地0.5023公顷(其中耕地0.0368公顷、农村道路0.0076公顷、设施农用地0.4579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0 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经与八里庄东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9.0414万元。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821日至2022年825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景县人民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722日起至2022年820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孟宪生                联系电话: 18561140780

        景县人民政府

        2022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根据景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南郑庄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留智庙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留智庙镇海伟路南,海伟西路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0270公顷{其中农用地0.0270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0.0270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0 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经与南郑庄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486万元。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821日至2022年825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景县人民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722日起至2022年820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孟宪生                联系电话: 18561140780

        景县人民政府

        2022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根据景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八里庄东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留智庙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留智庙镇海伟路南,海伟西路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0003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3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0.0003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0 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经与八里庄东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0054万元。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821日至2022年825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景县人民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722日起至2022年820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孟宪生                联系电话: 18561140780

        景县人民政府

        2022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根据景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八里庄西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留智庙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留智庙镇海伟路南,海伟西路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6300公顷{其中农用地0.6300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0.6300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0 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经与八里庄西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1.34万元。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821日至2022年825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景县人民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722日起至2022年820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孟宪生                联系电话: 18561140780

        景县人民政府

        2022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根据景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南郑庄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留智庙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留智庙镇海伟路南,海伟西路东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7604公顷{其中农用地0.7604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0.7604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0 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经与南郑庄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3.6872万元。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821日至2022年825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景县人民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722日起至2022年820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孟宪生                联系电话: 18561140780

        景县人民政府

        2022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根据景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莫庄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景州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州镇东开发区,赵楼路南侧,广川大街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4350公顷{其中农用地0.4350公顷(其中0.4350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 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经与莫庄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8.091万元。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821日至2022年825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景县人民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722日起至2022年820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318000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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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根据景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赵楼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景州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州镇东开发区,赵楼路南侧,广川大街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0001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1公顷(其中林地0.0001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 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经与赵楼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0.0019万元。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821日至2022年825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景县人民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722日起至2022年820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318000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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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根据景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中郭庄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景州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州镇东开发区,赵楼路南侧,广川大街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0550公顷{其中农用地0.0550公顷(其中0.0544公顷、草地0.0006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 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经与中郭庄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023万元。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821日至2022年825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景县人民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722日起至2022年820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3180008118

        景县人民政府

        2022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根据景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莫庄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景州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州镇东开发区,赵楼路南侧,广川大街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2015公顷{其中农用地0.2015公顷(其中0.2015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 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经与莫庄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3.7479万元。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821日至2022年825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景县人民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722日起至2022年820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3180008118

        景县人民政府

        2022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根据景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赵楼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景州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景州镇东开发区,赵楼路南侧,广川大街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4882公顷{其中农用地0.4882公顷(其中林地0.4873公顷、园地0.0009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 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景州镇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经与赵楼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9.0806万元。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821日至2022年825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景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景县人民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722日起至2022年820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宫杰             联系电话:13180008118

        景县人民政府

        2022722

        景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根据景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南吴庄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留智庙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留智庙镇开发区,工业路北,创业路西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2.6186公顷{其中农用地2.6186公顷(其中耕地2.6186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0 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经与南吴庄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47.1348万元。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821日至2022年825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景县人民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722日起至2022年820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孟宪生                联系电话: 18561140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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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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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根据景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拟征收南朱庄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留智庙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留智庙镇开发区,工业路北,创业路西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6489公顷{其中农用地0.6489公顷(其中耕地0.6489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级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0 万元/公顷。农村农民住宅补偿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经与南朱庄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拨付到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1.6802万元。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821日至2022年825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留智庙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景县人民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722日起至2022年820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孟宪生                联系电话: 18561140780

        景县人民政府

        202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