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2022年02月21日 有效性:
冀建城【2015】43号文.doc
(冀财非税[2020]13号)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