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人大工委职责:
1、 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受上一级人大及其常务会委托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大代表,联系代表小组;
2、 组织代表评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并可以受委托组织上一级人大代表评议市驻本区域有关部门的工作;
3、 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其他活动;
4、 通过各种形式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反映他们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督促办理;
5、 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工作,做好人代会,闭会期间的其他日常工作。
办事处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 讨论决定办事处城市管理、社会服务、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 领导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办事处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 领导办事处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民政主要职责:做好拥军优属、残疾人管理、居民救济工作。
司法所主要职责:指导检查民事纠纷调节工作,参与调解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令、调查辖区内发生纠纷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防止纠纷的办法等工作。
统计站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各项指标的统计工作
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 执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 管理街道经济,发展街办企业,指导居民委员会兴办便民利民的生产、生活服务事业。
3、 开展社区服务,做好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军优属、扶残助残等社会保障工作,发展社区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4、 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宣传教育,协助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间纠纷,参与外来人口的管理,帮助教育违法青少年和劳教、刑满获释人员,维护社会稳定。
5、 组织开展社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推行计划生育,并进行监督检查。
6、 组织居民开展健康文明的文化教育和体育活动,提高居民素质。
7、 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妇幼保障工作。
8、 宣传国家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增强各民族的团结。
9、 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
10、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