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相关图件(涉及用地预审内容的建设项目需提供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涉及选址内容的建设项目需提供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城市(乡)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图(或相关专项规划),标明建设项目拟选位置的地形图(#000国家大(坐标系))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和现 场踏勘论证意见(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且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需要提供) 9.节地评价报告及评审论证意见(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 10.选址论证报告(使用拟选址用地对城市安全、周边环境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如50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跨区域的输油、输气管线工程等)需要提供) 11.省政府出具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意见(涉及 占用国务院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需要提供) 12.划定矿区的批复文号及范围(涉及矿山项目需要提供) 13.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的,由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