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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邑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来源:武邑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年01月31日 有效性:有效

        武邑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2023年武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武双随机办〔20233),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明确工作事项,细化工作程序,建立工作机制,提升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实现依法监管、公平高效、阳光透明,执法有力,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促进全县交通运输业协调稳健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我局结合本地实际与工作需求,统筹制定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工作计划在保证抽查覆盖面基础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抽查比例,体现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要求,提升监管效能。

        (二)制定抽查事项清单

        依据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职能,按照分级管理、合理分工的原则,全面梳理制定全县道路运输市场领域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于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监管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事项,要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三)明确重点抽查事项

        1、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2、对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督检查。

        3、法律规定的其他市场监管事项。

        (四)确定抽查比例频率与抽取规则

        1.抽查比例和频率。对于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事项,按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原则上抽查比例不低于名录库中市场主体的10%。可根据抽查主体数量和抽查事项繁杂程度,作适当调整;对于特殊经营或异常经营市场主体名录库,应增加抽查比例和频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

        2.抽取规则。对于一般市场主体,同一主体每次抽查之后,原则上不列入第二次抽查范围,避免对同一主体造成负担,特殊经营或异常经营市场主体不适用该规则。对于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抽查时,按照“递补抽取”的原则,抽取其他人员递补。

        三、抽查工作基本程序

         (一)确定对象。从市场主体名录中抽取检查对象,并与其他对该企业负有监管职责的科室或部门做好衔接,了解抽查对象是否在短期内已接受过抽查,对于短期内已接受过抽查的主体可予免检。但特殊或异常市场主体不适用该规则。

        (二)组织人员。根据站室职能随机抽查执法人员。

        (三)实地检查。检查人员应出示执法证件,按市场监管抽查内容,如实记录抽查情况,建立涉企检查活动台账,应将检查项目名称,被检查企业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录入台账。被抽查的市场主体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应当按法定执法程序进行处理。

        (四)结果处理。抽查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做出处罚决定或给予行政指导,要求违法违规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将抽查结果纳入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考核,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可以给予适当抽查豁免,对信用记录较差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名录库中重点标注。

        (五)结果公示。抽查结果形成后10个工作日内,在双随机网站公示抽查和处理结果,并同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六)健全档案。相关抽查书面材料及时存档,并依托市场主体名录数据库建立电子档案备查。

        四、实施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按照方案中确定的原则、规则和时间节点等要求建成抽查数据库,并组织实施,力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与上级联系。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要认真与上级沟通联系,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促进市场监管抽查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到位。

        (三)加强监管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协同监管和执法联动。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各专业管理机构与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作配合。逐步推进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涉及多头监管的行业主体形成联合抽查、联动执法的强力态势,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四)加强责任落实。定期或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加强对实施效果的动态跟踪和阶段性评估,并将执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对于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泄露抽查信息、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部分人员,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赵娜

        联系电话:573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