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武邑县司法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字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公开有关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情况,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
同时,加强组织领导,为司法公开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我局自始至终把推行司法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建设、反腐倡廉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司法工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司法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职兼任;组织各有关科室业务骨干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各科室的司法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对司法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进行明确,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效监督”的原则,做好司法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重点公开办事的制度、程序、要件内容、收费的依据、标准等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项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全部实行公开。现已编制完成了《武邑县司法局司法公开目录》、《武邑县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将公开项目制作成了《武邑县司法局司法公开资料汇编》,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执法和服务项目及时进行了公开。律师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中心均在办公场所公开了办事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便民利民服务承诺、纪律作风承诺、监督电话等,并全面履行告知程序,每个案件都向当事人进行告知并由当事人签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人员欠缺。目前,我局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于日常的业务工作量比较大,造成了管理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需进一步加强,工作档案还存在不够完整、不够规范的状况。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相关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运行情况,引导群众通过武邑县司法局平台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
2、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我局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
3、加强监督确保实效。通过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确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严格审查防止泄密。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做到一事一审查,防止网站违规发布泄密信息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