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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邑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武邑县司法局 时间:2021年03月15日 有效性:有效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通知要求,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等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回顾总结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是公布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在武邑县政府网站上发布《武邑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上级取消下放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办理在法定时限规定期限内再压缩50%的承诺办理时限。二是重新梳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我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梳理,不存在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行为。三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在行政审批局一楼多媒体一体机上公开公示《武邑县中介机构管理中心服务事项汇总表》,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四是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五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程网上办”等多项改革工作,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1个工作日办结;疫情期间涉及疫情防控、防疫物资生产类业务半天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六是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4%;今年住房公积金入驻行政审批一楼公共服务中心,现除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完成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完善县直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及时在武邑县政府网站公布,同时督促各单位实时动态调整并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制定了《2020年武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各执法部门已梳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公示,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时动态调整。今年,21个县直部门共开展随机抽查22次、检查主体265个、发现问题7个,已公示223个,有42个正在检查中。开展部门联合抽查3次,抽查企业25户,抽查检查结果已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进行了公示;加强信用监管,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召开武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按《武邑县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要求,对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并填写《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自查表》。 经认真清理检查,目前我县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完善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平等、全面、依法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稳步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对各部门制定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在政务信息网公布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使规范性文件能够真正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深得民心。

          2.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修改和制定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制定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做好前置审查细化审查标准,实现科学性和严谨性的统一。

          3.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以来,结合政府工作安排,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相关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一是依托县直各部门建立的法制审核机构,通过细化目录、明晰标准的方式,采取“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方式,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定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程序。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同时坚持公众参与原则,探索适合的公众参与形式。涉及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建立、健全专家参与评估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实施效果评价制度。

          2.贯彻落实法律专家咨询工作制度。凡是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都要咨询相关专家并举行听证会。

          3.强化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作用。按照《武邑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2020年与河北利华律师事务所续签了法律服务合同,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对本县发展和改革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法律问题,突发性重大事件及本县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法律支持。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对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核把关和合法性审查,参与审核民生工程协议合同12件;参加政府常务会议10次;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件。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构建权责一致、权能匹配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破解“看得见管不了、管得了看不见”难题,我县按上级要求在9个乡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确定了《武邑县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下发通知要求,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有关制度。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2020年,县司法局联合县委编办,严格核对编制性质,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证的办理。利用法制教育平台开展了2020年度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在线培训考试工作。

          (五)科学有效进行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度。严格健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制度,围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有形制约和全方位即时监督机制,对全县各级组织的权力运行和监督进行全面梳理,突出廉政风险点和工作效能点,从源头遏制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格管理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和重大资金使用、重要权力运行等,促进干事担当,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群众关切,坚持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切实做到群众看得到、能监督。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我县法院依法办理行政案件。对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依法审理,不符合的依法不予立案。2020年共审理行政案件10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裁定驳回起诉0件,判决5件,开庭1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件。除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外,同时也依法委托了工作人员和律师出庭应诉。2020年无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20%。

          2.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提高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逐级审批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所有案件的办理均明确到人、责任到人。案件审理注重实地调查、听证,结合案件实际灵活运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及时、依法、公正解决行政争议。2020年,共受理复议申请7件。

          3.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有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就普什么法”的总体要求,根据《武邑县县直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执法单位的普法责任,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督导检查,保证各单位及时开展法治宣传。在重要节点进行了法治宣传,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树立重视法治能力用人导向。牢固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勤绩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予以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健全落实学法制度,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始终坚持落实政府领导干部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职期内依法行政情况测试等一系列制度。

          (八)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力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将这项战略工程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新时代法治武邑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今年3月份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武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中共武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共武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等文件,明确了今年法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制度细化、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二是落实《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强化法治政府考核。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制建设考核的目标体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查,县监察委、县审计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依据采集,对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二、“十四五”期间发展思路

          (一)深化改革发展,夯实经济社会法治基础

          1.继续深化宪法学习实施

          运用多层次、多领域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遵守宪法法律常态化督察机制,狠抓“关键少数”,继续深化宪法宣誓制度,各级党委每年专题学习宪法不少于1次,促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养成法治习惯,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进一步推进依法建制民主监督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基层人大评议、审议、询问、质询等规范性监督制度体系,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升公众建言献策积极性,落实公众意见反馈制度。切实开展好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机构改革后,涉及部门职能调整的各项制度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

          3.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制定“十四五”期间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加强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审查率达100%。优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探索审查流程和审查意见书的标准化管理,推进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提升规范性文件操作性和实施效果。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4.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继续加大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方案力度,严格落实各级政府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政府服务便捷化、营商环境法治化、行政执法规范化、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水平。

          5.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体系,降低行政决策风险;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决策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施行后评估,动态检验行政决策效果。

          6.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推进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核心内容的“最多跑一次”改革,除法律法规对办事程序有特别规定的事项外,实现“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持续减权限权,依法确权确责,继续做好权责清单名称、类别和依据的统一规范工作,全面清理废除行政审批环节中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种证明,形成证明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推进证明事项清单化,形成并公布县级证明事项清单。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法,公布告知承诺事项。

          7.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例汇编。做好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将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融入法治建设体系,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使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8.完善行政复议调解应诉工作机制

          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救济渠道。完善行政复议的立案、审理、决定等各阶段工作制度及法律文书。全面实行复议案件限时办结制度,大力推行“巡回审理”制度,注重复议案件“实地审、事实审”。继续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拓展回访形式,加大回访力度。完善行政应诉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制度,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公益诉讼。

          (三)保障公正司法,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9.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完善院长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法官检察官自律机制建设,完善法官检察官惩戒机制,健全检察机关驻所(看守所、戒毒场所)监督制度。健全办案团队、合议庭管理职责,完善专业法官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构建多元精细、公正高效的诉讼制度体系。

          10.深化开展诉源治理工作

          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深入开展调解前置程序试点,依法扩大司法确认程序的适用范围;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制度,在电视台开辟品牌调解室、帮大哥、律师说法等专栏,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讼方式解决。

          11.大力推进智慧司法建设

          深入推进智慧司法建设,提升司法质量和诉讼效率,研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建立与互联网时代相适应的诉讼模式。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做好各司法部门协调联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人机互动互补,方便快捷的“一站式”司法服务。为各乡镇(区)便民服务中心配备普法机器人,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使用方法培训。

          (四)巩固基层治理,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2.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

          深化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多方参与、源头化解的社会共建共享共治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鼓励各地争创无访村,实现“排查全覆盖,纠纷早介入,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

          13.深化拓展“法律十进”

          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创新开展区域法治示范创建,着力推动生态法治示范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形成以点带面、以面促点,点面统一、整体推进的法治建设新机制。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多层次多领域打造 “法律十进”示范点和法治主题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

          14.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平台建设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和管理运行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均衡、优质、高效、便民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5.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构建党政主导、政法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扎实推进“平安武邑”建设,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的常态监管法治机制。普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依法治网工作。构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和网络犯罪防治体系,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好的社会心态。

          (五)健全保障机制,开创全面依法治县新篇章

          16.健全全面依法治县统筹机制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县委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动人大、政府、政协和政法机关协同履行法治工作职能,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或社会组织协调发挥法治作用。

          17.建立法治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机制

          大力推进法学教育资源优化整合,积极推进科研院校与法治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机制,搭建各类平台、整合各方力量,努力打造区域法治人才培养高地。研究制定法治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建立执法、司法工作者常态化培训教育机制,打造多层次全方位法治人才培训体系。建立实务部门与科研院所理论研究合作共享机制,组织开展法治理论调研,探索法治规律,营造法治氛围,提升法治水平。

          18.完善全面依法治县评价体系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党政负责人述法责任清单,加强党政负责人的法治工作绩效评估。围绕全面依法治县具体目标,科学设定具有权威性、科学性、指导性的法治指标体系,积极推进不同层次不同领域法治评估,强化法治评估的结果运用。

          19.推进督察考核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推进建立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的制度机制,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实情况督察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全面依法治县情况报告制度,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年终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报告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并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进行督察,督察结果作为绩效考核依据,对落实不力、情况严重的,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三、意见建议

          一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武邑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