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值班人员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我局值班人员的基本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值班期间工作稳定,督促岗位人员认真履行值班期间岗位职责并落实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机关全体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 局办公室负责每月统一制定值班人员表,并发放到局机关各科室,各科室在醒目位置张贴值班表;局办公室负责对值班人员的值班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内容
第四条 值班人员安排。值班人员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并编制值班表,于每月月底前分发给各部门。值班人员应牢记各自值班日期,并在值班期间认真做好值班期间的工作。
第五条 值班时间全年覆盖。工作日期间,白班由局办公室人员根据平时值日表轮流值班,夜班由全体男同志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 17:30 至次日 8:30 ;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分为白班和夜班,白班由全体女同志轮流,值班时间为 8:30 17:30。周末及节假日值班期间,局领导和办公室对值班情况做好监控和检查。
第六条 按时交接班,有事不能值班,应找相关人员替班并经带班领导同意。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电话 24 小时畅通,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在岗在位。
第七条 值班人员应对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收发各类文件并对未完成的工作进行移交。对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与代班领导沟通。
第八条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随意脱岗。
第九条 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在值班期间如出现脱岗、退岗及被通报等情况,将根据相关规定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照实填写《值班记录表》,并对接收到的工作任务做好善后处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