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1月20日-2023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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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属加工液生产项目 | 衡水东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武邑经济开发区河钢路237号 | 沧州高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185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7%;本项目占地面积1667m2,建筑面积1608.37m2,年生产金属加工液1500吨。购置搅拌罐、基础油储罐、成品罐等设备24台(套)以及配套环保施。 | 大气环境:搅拌、灌装工序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厂界、车间外废气,车间密闭,加强管理;地表水环境: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武邑县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声环境:搅拌罐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