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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邑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武邑县教育局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武邑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年12月02日 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根据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教育局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函〔2022〕15号)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教育局制定了《武邑县教育局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附:《武邑县教育局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2022531

        武邑县教育局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根据365bet亚洲官方网站_365电竞比分_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教育局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函〔2022〕1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入学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近在公办学校就读。对于居住地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积极协调附近公办学校入学,确保应入尽入、就近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有学上。

        二、入学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武邑县户籍并取得武邑县居住证的务工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武邑县接受义务教育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持“四证”办理入学。“四证”具体内容为:

        (一)居住证:提供由武邑县公安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时效的随迁子女父母的武邑县居住证。

        (二)住房证明

        1.自购房:提供房产证或县不动产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的不动产登记证。未取得上述证件实际已居住的,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村)的实际居住证明。

        2.租住房:租住地的实际租住证明及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村组)的实际租住证明。

        (三)户籍证明:提供申请人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四)务工证明:提供申请人父母双方在武邑县务工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三、工作程序

        武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事宜,参照当年武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报名的各个环节全面落实与本地适龄儿童同等对待,同步招生、混合编班,全面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办理入学过程中,如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个人不良信息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2. 随迁子女原则上在居住区域内的公办中小学就读。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招收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身份的学生入学。因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并经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同意购买服务的随迁子女除外。

        四、随迁子女在非起始阶段的转学条件与起始年级入学条件相同,参照本方案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依据各自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工作流程和审查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二)公开政策,做好宣传。各学校广泛宣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解读相关政策和办法措施,使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熟悉了解相关政策,并引导其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办事,在全县营造共同关心、支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秩序,杜绝“大班额”。各学校在教育局统一组织下,共同做好辖区内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严格审查程序,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严禁违规择校,确保招生入学不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落实责任,严肃追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履职,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不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责任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审批工作的随意性。县教育局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学校及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