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武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认真开展了信息清理、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等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相关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武邑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条例》的实施,使武邑县各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重要决策、办事程序和监督方式等方面信息为人民群众广泛知晓,保障了人民群众能够准确、及时地获取信息,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办公室主管领导负责,2名工作人员具体专抓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形成了上下协作、渠道畅通、准确及时的县、乡(镇、区、部门)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强化学习培训。为使各单位具体承办人员切实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操作和使用,促进网上公开政府信息的共享、汇聚、整合,先后举办了2次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应用培训会,组织各乡镇区、县直有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深入学习了《条例》的相关内容,并就平台使用中的系统登录、系统管理、信息发布等操作进行了现场培训和业务指导。培训会的成功举办切实加深了各单位、广大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制度建设。为使我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县人民政府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了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从规范服务管理入手,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要求、管理办法、运行程序、投诉反馈等方面的制度,将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监督渠道等公开内容融入到服务规范中,逐步建立起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
(四)完善公开形式。我县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一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我县把网站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对本级政府编制好的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在“中国衡水”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了公开。二是加强了政府信息专栏建设。利用政务公开墙、信息公告栏、办事服务大厅等公众熟悉的公开形式,科学设置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公开内容,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逐步纳入“河北政务服务网”——武邑部分集中办理,为办事群众提供网上查询、投诉、咨询、表格下载等各项服务,提高现场办结率。
(五)加大公开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区、县直有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熟悉掌握《条例》相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进行;二是在公开内容方面,我县重点公开了“行政执法公示”、“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程事项等;三是不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各类公开事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全县共主动公开信息5498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311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97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14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全县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且均按时办结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全部实行免费公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2017年度,由于我县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县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相关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和便民性等都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县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促进优质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坚持以落实《条例》为基础,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向社会披露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考核手段。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向社会广泛公开。
武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