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深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扎实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财政法治素养,我局在省财政厅组织的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财政法治环境。
一、 坚持理论学习,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全面加强财政法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各项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不断提高学法尊法知法守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特别是对《宪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研讨,充分掌握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认真学习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把握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广泛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治意识,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积极组织全市各单位财务人员开展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三是切实把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贯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无论是处理公务、制定政策、管理资金,还是出台规章制度,都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行,并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使内容、程序都符合法律法规,以法治方式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为全市高质量财政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 坚持依法理财,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一是坚持依法理财。践行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融入保障民生、防范风险、国库管理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促进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财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大财会监督。围绕助推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保障会计法规制度有效执行。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管,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着力打造“阳光财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三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坚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强化法律风险事前防控,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涉法事件审查。
三、坚持制度建设,不断深化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深化改革与制度建设并重,用制度延续保障改革成果运用,在研究出台政策措施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座谈、调研等形式,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做到程序、内容都符合法律法规。在制定政策、出台办法时,都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核,各项工作都做到按法办事。二是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加强减税降费、惠农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通过报刊、网络媒体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公开,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办理程序及时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三是推动干部积极用法。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要求大家重点对照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多发易发问题,利用法律知识查找短板漏洞,及时健全管理举措,严肃财经纪律,增强红线和高压线意识,杜绝打擦边球或搞变通处理,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笔资金都合法合规,经得起查、经得起审。
今后,我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认真落实依法执政新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自觉当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守护者。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