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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州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深州市统计局 时间:2023年01月13日 有效性:有效

        深州市统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1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深州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紧盯社会关切,聚焦全市统计工作,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3条,其中:衡水统计公务内网11条,深州市政府网统计信息2条。

        (二)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转办、答复流程,确保逐件建档、依法答复,加强与申请人的有效沟通,及时满足个性化信息需求。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全过程管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公文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在制发公文的同时,同步开展保密审查,同步确定公开属性。严格内容发布审核程序,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四)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市统计局对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再培训,使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进一步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融入工作中。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深州市统计局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信息及时公开、规范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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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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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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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日常事务繁杂,身兼数职,业务知识不够全面。不能按时更新信息的情况。二是统计信息发布少。除按时更新统计月报、公报等数据外,每月的数据分析上传较少。

        改进措施:

        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做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组对此工作的重视程度,做到分工协作、全局监督,保证按时更新。二是加强统计专项发布。对于统计数据分析、统计资料等及时上传,加强统计领域改革深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收取信息处理费用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