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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默认部门 时间:2019年06月02日 有效性: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日
        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认真抓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公开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发布解读回应,以公开稳预期
        (一)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围绕2019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为重点,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认真梳理我省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特别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及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落地见效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新闻报道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展示“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生动实践,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深入解读重大政策。全面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重点解读好省委、省政府“双创双服”活动、20项民心工程、提升工作效能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政策法规辅导员”制度,省级辅导员负责培训和指导市、县辅导员吃透弄懂政策,市、县辅导员负责具体指导企业、群众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加强对政策落实和兑现情况的督导,定期开展“回头看”“全覆盖”,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卫生、食品药品、房地产领域等经济社会热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以及其他影响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设立政务舆情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高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实效。对发现的政务舆情,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舆情处置引导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回应。舆情回应要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做到快速、及时、准确、客观。
        (四)切实增强公开效果。政策制定部门要通过撰稿释义、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专家解读、新闻发布、政企服务直通信息化平台刊载、微信微博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全面解读,将最新鲜、最权威的政策解读传达给企业和群众。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以公开强监督
        (一)推进决策公开。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以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重大决策作出前,要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推行政务公开日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基层群众代表等参加或列席政府会议;开展政策宣讲和权威解读,提升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推进执行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省政府工作报告以及重点民生实事等重大决策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促规范。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执法公开。制定实施《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公开和公示载体、责任监督等内容,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链接,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积极推行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示,2019年底全文公示率达到80%。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防范风险,依法及时公开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完善宏观调控、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信息。围绕精准脱贫,继续推进“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信息公开。围绕污染防治,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渤海治理攻坚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市垃圾分类处置、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的有机结合,提高监管效能。制定发布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事项清单,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和信用中国(河北)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争取2019年全省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体育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以及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和便捷性。突出做好养老服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国家和地方层面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老年人补贴、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等业务信息。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增加省级部门项目的公开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动市、县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推进全省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各级政府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优服务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高政府网站友好度,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2019年全面完成市级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升级改造工作。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舆情处置等工作。2019年基本完成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和整改提升工作,加快推进以省级政务新媒体为龙头,省市县三级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全面完成市级政府公报创刊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实现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刊登,并逐步做到施行前刊登。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公报专栏,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入库管理的公报,经审查后分阶段向公众开放。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及时梳理编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优化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需要到大厅办理的事项“一窗”分类受理率达到90%以上;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确保2019年底前省市县三级事项网上可办率均达到90%以上。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整合成统一的“便民服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
        五、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县政府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宣传解读好国务院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新条例营造良好氛围。及时修订完善与新条例相关的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又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省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
        (三)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坚持以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推广应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本要点的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办公厅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