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二)立法与法治调研处(依法治市办公室秘书处)。
(三)法治督察与合法性审查处。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处。
(六)社区矫正管理处。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九)律师工作管理处。
(十)公证工作管理处。
(十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
(十二)法律职业资格与司法鉴定管理处。
(十三)计财装备审计处。
(十四)戒毒工作管理处。
(十五)政治部(警务部)。
机关党委。
市司法局是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我局主要承担全市立法与法治调研、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管理、律师管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司法鉴定管理、法律援助、戒毒管理、社区矫正等基本职能。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个综合性协调机构设在我局。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 --- 5:30
冬季: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 --- 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