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0〕124号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评估有毒有害化学品在生态环境中的风险状况,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的要求,在《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制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们(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田亚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100006
电话:(010)65645790
邮箱:chem@mee.gov.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于相毅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100029
电话:(010)84660795
邮箱:yuxiangyi@meescc.cn
附件: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