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衡水转办第三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6件
4月2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6件,重点关注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阜城县3件、枣强县1件、饶阳县1件、故城县1件;涉及土壤类1件、大气类1件、水类1件、噪音类1件、水和土壤类1件、其他污染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2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109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5件。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桃城区11件(市直部门3件)、冀州区9件、枣强县3件、武邑县27件、深州市17件、武强县3件、饶阳县10件、安平县3件、故城县10件、景县3件、阜城县10件、高新区3件。